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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了解人的天性,那什么都能办到!

人差不多都是蠢货,只要你懂得如何驾驭,完全可以随意摆布任何人!

餐厅里一片狼藉,餐具碎了一地。

吴律师躺在翻倒的椅子旁边,万宝龙镜架就落在他手边。可他却如同一只垂死的蛤蟆,挺着肚子,全然人事不知。

餐桌上趴着另外两个倒霉蛋,女人的脸上被溅的全是菜汤油渍,男人的脑袋扣在了一盘酱牛肉上。

“哼!你们仨不冤,换谁都得趴下!”

洪衍武已经漱过口,他嘴里残存的酒液都吐干净了。现在他正坐在椅子上,带着冷笑欣赏着眼前这一切,这是他一手导演的结果。

这瓶酒确实是用五十万拍下的。酒刚一买回来,他就用针头在里面灌充了一种叫“眠乃宁”的麻醉剂。

这种麻醉剂主要成分为二甲苯胺噻嗪,除了麻醉,还能造成极度的骨肉松弛。原本是兽医使用,专门来麻醉牛马甚至黑熊老虎之类大型动物的。他也是通过东北一个开鹿场的道上大哥,才弄到手的。

当时为试验效果,他给一头黑熊扎了一针。结果熊只抖几下就睡过去了,瘫在地上,状如脱骨扒鸡。而如今的吴律师和夫妻俩,简直和当初的大黑熊完全一样,身上的肌肉松懈得像滩泥。不夸张地说,这玩意功效绝不亚于武侠小说中十香软筋散,悲酥清风一类的东西。在1998年,京城着名的新东方校长麻醉绑架案中,案犯使用的就是这种针剂。

当然,他把药灌入酒中,药性没有注射的方式推进快,但也远比安眠药强大的多。反正吴律师和夫妻俩要是想醒来,至少二十四小时内没戏。

其实这个陷阱能如此奏效,倒并非吴律师不谨慎。一是因为时间本身就是最好的掩护。那瓶酒在书架后暗藏了近十年,没人能想到这会是提前十年布下的局。二是因为酒又是这么贵的陈年茅台,人们很容易被它高昂的价值所误导。任凭谁也难以想象,有人会糟蹋这么好的东西来做蒙汗药。

而洪衍武却正是抓住了这两条思维盲点,偏偏就这么做了,并且一直把它作为以防万一的保命手段。事实证明,果然很有效。

可是,洪衍武不也喝了酒吗?他又怎么会没事呢?

那只是因为放下酒杯后,洪衍武马上装做吃面。端起碗时,就借机把酒液吐在碗里。无声无息,顺壁而下。酒液如果不多,被面条覆盖着是一点也看不出的,根本察觉不了。

如果吴律师能清楚这一切,想必他最大的感受也只有一句话了——不是我军太无能,而是敌人太狡猾啊。

“铛,铛,铛……”

墙角的立式座钟响起,提示时间已经到了晚19时。

洪衍武知道时间紧迫,马上开始办正事。他先从吴律师身上下手,很快拿到了汽车钥匙。这是最他最关心的东西。他逃生的时机必须选在吴律师来访时,就是因为车库里的车早被清空,只有用吴律师的车才能逃走。

接下来,他又把三人的手机都找了出来,在开机状态全被他卸掉了电池。这样谁打电话来,得到回应都只会是“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按说雪天其实不利于逃走,但就是有这个好处,能给打不通电话提供理由,多少能延迟一下高鸣察觉的时间。至于房子里的座机,根本无需担心,早在他被囚禁时就被高鸣通通取消了。

最后,他又从吴律师的公文包里,找到了份价值三十亿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带上它走进了客厅旁的洗手间。在那里,他既要把这些东西销毁,也想好好洗个澡,去掉身上的死人味。

“哗啦……”

三块手机电池混合着被焚毁的文件灰烬,在急速卷动的水流中冲进了马桶。而从吴律师和夫妻俩身上搜出的三个手机,也正泡在蓄满水的洗手池里。

在浴室暖色灯光下,洪衍武从镜子里,半年来第一次看见了自己。

那是一张衰老的脸。胡子拉碴,干瘪灰黄,像块放了很长时间的老姜。

是谁?他是谁?

洪衍武第一个反应就是被吓了一跳。他走近镜子,相对于过去的意气风发的自己,他为镜中的形象心里发寒。

他的白头发像荒草一样无孔不入,而且头发稀疏,已遮挡不住额头缝过针的刀疤。饥饿和虚弱都使他脸色灰败,嘴唇更因缺少水分而呈现出一道道裂纹。黑眼圈严重得像个精神病人,目光里只有扭曲和麻木。

镜子里的他,全身都散发着腐败的气味,无论摆出什么角度,无论怎样使劲凑近去看,看到的也只是一个行将就木的残躯。

这是我么?真的是我?

洪衍武对着镜子露出了一副苦笑。对这场祸事的缘由,他心知肚明。可却从没预料到,自己竟会变成这副不人不鬼的模样。

二十几年前,是高鸣把他引荐给一位权势熏天的“大人物”。也正是这位“大人物”,提出想与他们合办一家大型的房地产公司。

“大人物”许诺,从银行贷款到项目审批,一切的规章制度都将不是问题,而需要他们去做的事,则是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比如去“说服”不肯搬迁的钉子户,或是“安抚”闹事的工人保证施工进度,或许某些时候,还要去“暗示”一些不知深浅的竞争对手自愿退出。当然,也需要他们出面和一些“要紧”部门的领导们“建立感情”。

“说服”、“安抚”、“暗示”,无疑是他所擅长的,“建立感情”的任务划归高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经营上不存在任何难题。

唯一让他介意的,就是“大人物”要独占鑫景百分之七十的权益。如果是这样,他和高鸣不过是个掌柜的,而不是真正的东家。

可经过一番考量,他还是想通了,凭他微末出身,就是拼死拼活一辈子,也盖不起一栋楼。这不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事嘛。

更何况,“大人物”在鑫景只能占暗股,注册的法人还是他洪衍武的名字。所以他觉着,怎么都是占便宜。要是他不乐意,大不了翻车不认账,他怕个球。

鑫景开业后,在“大人物”的照应下,各个政府部门果然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他们不仅拿到了贷款,还弄到了两块好地皮。而在拆迁过程中,“大人物”对他所展现出的“办事能力”,同样多加赞誉,夸奖高鸣找对了人。

这还真是精诚协作,皆大欢喜。他也想当然的认为,“大人物”和他是真正的彼此需要和互补,他的利益可以永远安享下去。

但他错了。

鑫景集团的财富越滚越大,由一只会下金蛋的“金鸡”被养成了一头肥大的“金猪”。可猪若是肥了,主人多半是要杀的。

一年前,高鸣代表“大人物”找他谈。想仅用十亿的价码,就让他把名下百分之四十的股权,转让给一家不知哪儿冒出来金融公司。

他这才警醒过来,原来公司的经营早已经步入正轨,如今不再需要那些阴暗手段了。而他“潮底”(黑话,指违法犯罪的经历)的背景,也成为了影响集团声誉的一种拖累。况且他还发现,“大人物”和高鸣似乎想让鑫景上市。

他很清楚,以他本应占有的百分之十,不上市也值三十亿。更何况一旦上市,股权价值还得翻倍。

向来都只有他占别人便宜的,他可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在和高鸣商谈了几次后,他表面勉强答应了要求,暗地里,他却尽量拖延时间,接触了一个出得起价钱的外国财团,想抵押在他名下所有股权。

当然,股权抵押不可能按市价,价格要大打折扣。但优点是时间周期短,而且还不用召开董事会。

初步谈成的价格是十三亿美金。这么多的钱,他下辈子都够了。

他计划一拿到钱就去国外,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这的确是在和时间赛跑。虽然他表面上仍旧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却在心惊肉跳中时刻提防。

可“大人物”之所以是大人物,不光是身宽体胖脑袋大,能力确实更大。不知怎么,在即将完成交易的最后几天,他私下的勾当曝光了。

而此时,他却正沉浸在即将得逞的欣喜中,一点也不知道“大人物”已经火了。

于是,在表面风平浪静下,高鸣这把“刀”从他的背后砍了下来,最终把他变成了一个意外“中风”的“病人”。

好一碗御赐的敌敌畏啊!

事到如今,他其实已经不知多少次反思过自己的下场。他终于明白,这辈子犯得最大错误就是利欲熏心,攀富趋贵。而他以前一直都活在幻想里,竟以为可以得到这些“出身高贵者”的平等对待。

其实从小到大,他一直都在追求平等。

那时候大院里的孩子牛叉,他就专门跟他们干架。后来倒腾买卖牛叉,他就变着法儿的挣钱。再后来开公司的牛叉,他拼着命折腾出了一个拥有十几家子公司的地产集团。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一辈子,想尽了一切办法把看不起他的人比下去,让他们知道他洪衍武和其他胡同里的孩子不一样。可现在又怎么样呢?

仔细想想,其实连他自己都认可有些人是天生应该比他优越的。无论从内心还是外在,他实际从未真正敢与“大人物”平起平坐。回想他过去和“大人物”相处的情景,现在竟是觉得那么让人脸红。

最让他羞惭的是,当初“大人物”对他第一次夸赞时,他心中的感觉居然是得意,甚至感激。

你想啊?人家那是真正的上流人物,家族的手都能伸到顶层权力中心去,怎么就偏偏看上了咱呢?荣幸啊,荣幸,荣幸之至。

一个人贱还不可怕,可怕的是贱而不自知。他就是不自知的那种。

而被他讨好“大人物”,却从未真正看得起他,虽然对他总是一张笑脸,但那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有利用价值的“奴才”。

说实话,他其实连高鸣也是比不了的。“大人物”向来对高鸣要高看一眼,喜欢和他一起讨论公司的决策和方向。这都是因为高鸣同样是大院子弟,他们有着类似的生活圈子和成长经历。

他从“大人物”与高鸣交谈的方式和内容中,时常能感受到很强距离感。他们这些“出身高贵者”们只认定彼此才是能做朋友的人。他们骨子里永远都透露出高人一等的骄傲,觉得他们天生就是一切的领导者。他曾不止一次听到“大人物”或是高鸣吐出“胡同串子”这个字眼儿,显露出对草根百姓的嘲笑和不屑。他明白,那个词儿指的是他。

这么多年来,他从不敢深想自己是否感到自卑,这个念头一直被他有意识地回避着。他一直都在用公司法人这个空荡荡的名义来安自己的心,总是自欺自骗告诉自己,鑫景归根结底是他的。

他的确没想到,当这些“出身高贵者”们认为他失去了利用价值,他那个法人的名头屁用都不顶。而当他们把挤到墙角上,让他无路可走,并且要拿走他的全部财产时。那神态,和屠夫看一只待宰的牛羊,主人看一只要被剥皮的狗没什么区别。

他们一点不歉疚。没人抱歉,胜利者当然不屑于向失败者抱歉。

在他们心里,他这样的“胡同串子”恐怕也只配有这种结果。

人哪,最好别明白事情的真象,永远蒙在鼓里。

世上的事就如同隔着一层窗户纸,如果将窗户纸捅破了,或许会让你完全丧失生存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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