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跳下马车,回头一看,隙风踏风而来,肌肉健美,四肢有力,棕毛随着马蹄的节奏一抖一抖的,马蹄溅起茂盛的青草,极富力量。
马蹄声由远及近,眨眼的功夫,隙风就疾驰到了朝歌面前。
一声嘶鸣,洪亮。
“隙风啊——”
朝歌伸手摸了摸隙风的马脖子,眼睛里满是笑意,不过才把隙风送回去几天,她就已经想念在隙风背上驰骋的感觉了,隙风和她是有感情的啊。
隙风弯了弯蹄,鼻子里哼哧哼哧的两声,马脖子靠近朝歌几分,好像是在和朝歌打招呼。
“师父,这马怎么跑来了?”
洛水一边问,一边四下看了一眼,没看到夙府的人,莫非是隙风自己跑出来的?
朝歌没回答,摸着隙风油亮的鬃毛,提高音量开口,“出来吧——”
朝歌话音刚落,一个和阿灭穿着打扮相近的人,从不远处的树林里疾步走出来,是个轻功厉害的人,他走过来的时候,甚至用肉眼没法看到他完整的影子。
“夫人——”
来人恭敬地行了礼。
朝歌语气冷淡地纠正道,“我已经不是你们夫人了。”
“是在下唐突了,请夙三小姐恕罪。”
见朝歌没有刻意回避,在远处密林中等待的余谷急吼吼地就准备出去,刚一抬腿,就被身旁的人拉住了。
“别过去了。”
开口的人声音沙哑,虚弱无比,如同声带受损的病人,开口比八九十岁老者的声音还要苍老几分。
“可是……”
余谷皱了皱眉,可是他怕错过这次机会,下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能和夫人说上一句话了。
“既她不想见,便不要勉强她。”
墨千玦话说完,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虽然明知隔得这么远她不可能听见,但还是捂住了嘴,尽量不让自己咳出声,苍白的脸因为咳嗽变得涨红。
苏白白站在一旁,嘴里叼着一根草,看了看强忍咳嗽的墨千玦,翻了一个白眼,“就作死吧,下回可没那不要命的人,会冒险去给你取凝阴石了。”
余谷一脸担忧地给墨千玦拍着背,不满地瞪了苏白白一眼。
“苏大夫,你就少说两句吧,你这不是往我们世子伤口上撒盐吗?”
苏白白吐掉嘴里的草,叉着腰看向余谷,“我说你们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好吧,要不是我当这个恶人,你们大将军府估计今天都能办头七了!”
苏白白还没说完,一道凉飕飕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刚才还一副我最有理的表情的人,这会立马就怂了,蹲下身委委屈屈地拔草,嘴里嘀咕着,“我又不是故意说的,我怎么知道你宁愿自己半死不活的躺床上,也不愿意让那臭丫头去冒险……”
墨千玦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因为凝阴石的副作用,这正午当头的初夏时分,他穿得像隆冬赏雪一般。
“世子,要不我们还是过去吧,说不定夫人她也想见你呢。”
明明你这么想见她。
这句话余谷没说出来。
墨千玦摇了摇头,“她不会想见我的。”
话中有几分叹息,几分落寞。
她以生生世世不入轮回为代价,换永生永世不相见,如此惨烈又决绝的誓言,墨千玦实在没勇气出现。
就算她不在乎,自己又怎么舍得她生生世世不入轮回呢?
反正只有三年了,不见就不见吧,在她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守护着就足够了。
说不定用不了三年,她心里的那些情和怨就会消散,倒时她便不会因为自己的死亡而伤心难过了,这不正是自己希望的吗?
可为什么,这么远远地看着她,心会这么痛呢?
露湖边的大树下,三匹马,一架马车,立在树荫下,初夏的日光洒下璀璨的光,露湖澄澈,别院红墙绿瓦,一身湖绿色衣裙的少女,长发披肩,亭亭玉立,一手搭在马背上,这画面美得像一副画。
朝歌轻轻拍着马背,看向来人,问道,“你是夙府新招的小厮?”
这小孩子估计和洛水差不多年纪,之前在府中没见过,是生脸。
“回夙三小姐话,我是殿里的红带弟子,夙三小姐若不嫌弃,可以叫我大华。”
大华说着,翻出袖口上一处刺绣,上面是一朵红色的,绣工精致,造型奇特的花饰。
朝歌记得好像在阿灭的衣裳上也看到过一样的花饰,不过阿灭的是绣在领口上,是蓝色的。
“隙风是你带来的?”
“回夙三小姐话,是的。”
“谁让你带来的?”
“回夙三小姐话,是我自己带隙风过来的。”
“隙风是怎么样的好马,应该不用我多说吧,以你的身份,若不得允许,如何能把隙风带出府?这又不是什么金子宝石的,能藏着偷出来,若你是私自把隙风带出来的,估计还没出巷子口,就被抓回去了吧?”
大华心里惊叹,夫人真是厉害,两句话就把自己堵进死胡同里了,若不是早有准备,非露馅了不可!
“回夙三小姐话,我确实身份低微,平日里只负责养养马什么的,带隙风过来其实是黑袍大人授意的。”
“黑袍?”
朝歌想起在谢客礼上那个连芯片都测不出的黑袍人。
黑袍人自然不用说,那身手估计朝歌都无法想象,但让朝歌没想到的是,鬼殿一个养马的小孩子,都能有如此轻功,那整个鬼殿的实力该是多恐怖啊!
“对,隙风自回去后,便不吃不喝,谁都牵不动,黑炮大人不忍如此好马被糟蹋了,便让我带隙风来寻你。”
朝歌轻笑一声,已经看穿了这谎话。
但没有戳破。
“黑炮大人吩咐了,隙风是会认主的好马,性格刚烈,既已认了三小姐为主,他人便无法再驯服了,若三小姐愿意,可出黄金万两买走隙风。”
朝歌弯唇,视线远眺,落在那片密林深处,淡淡开口道,“黑袍大人真是有心了……”
知道自己不想再与他有任何瓜葛,不想再欠他任何人情,便用这种方式把隙风送到自己跟前,可隙风如此好马,可遇不可求,其价值又岂是万两黄金可以衡量的?
“洛水,去取银票。”
“是,师父!”
片刻,洛水便握着一叠银票出来,交到了大华手上,“你点点吧。”
“不必了。”
大华说着,又从朝歌行了个礼,“祝三小姐一路顺风!”
朝歌笑而不答,视线从远处收回来,拉住隙风的缰绳,一个翻身上马,哪怕腿还没好利索,也丝毫不影响她利落干练的动作。
骑在马上的朝歌,把搭在马车窗上凑热闹的两个小脑袋推了回去,“你俩坐马车吧。”
“小姐,你呢?”
为了给朝歌腾位置,小桃怀里抱了一个枕头,一个装零食的盒子,手上还拎了两个灯笼。
“我骑马!”
朝歌说着,侧脸看向洛水,“来比一比?”
洛水瘪嘴,“普通的马怎么可能比得过隙风嘛……”
“那倒是,不过没关系,我让着你点。”
朝歌俯身抱住隙风的马脖子,来回顺了顺,她是真的很喜欢隙风,能想出把隙风卖给自己这主意,也算是用心了,既然是花了钱的,那便不算欠他太多了吧。
“才不用呢!”
洛水翻身上马,勒紧缰绳,侧脸看着朝歌,“师父你说过,劣势与机遇并存,身处劣势便要学会借势,说不定就能逆风翻盘!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洛水眼神坚定,笑容明媚,坦坦荡荡,胸中恣意,语气中透出来的自信,是少年最好的模样。
朝歌笑出声,“好,这才像我的徒弟!三十里外驿站为终点,谁输了今晚的食宿谁掏钱!”
“没问题!”
洛水与朝歌对视,两人眼中都透着光芒,比日光还是耀眼几分。
“大熊,照顾好这俩丫头,我们驿站见!”
大熊点点头,话都还没来得及说两句呢,就听得明亮的两声——
“驾!”
“隙风!”
两匹马一前一后冲了出去,踏着初夏的浓茂的绿意,迎着正好的日光,风入四蹄轻,万里可横行!
密林里的人,看着纵马趁风而去的人,苍白的嘴角微微勾起笑意。
她笑了,真好。
“行了,看也看了,该回去了吧?”
苏白白不耐烦地开口,本来他是极力反对玉儿出门的,沸血症和凝阴石,一个大燥一个大寒,在体内那如同冰火两重天啊,就玉儿那脉象,苏白白都觉得可怕,那根本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得了的痛苦。
就算这位不是普通人,可也不至于还能面不改色地在树后面站两个时辰吧?
真是疯了!
苏白白无法体会,对于墨千玦而言,能远远地看她这一眼,便什么都值得了,再疼都不足挂齿。
“是啊世子,回去吧……”
余谷在旁边搀着墨千玦,因为朝歌没把隙风退回来,脸上也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墨千玦转身,眉头一皱,还不等苏白白和余谷反应,一口血呕出来,本来就苍白的脸现在是一丝血色都没有了。
被血溅到的那一小块草地,肉眼可见地枯败了。
墨千玦体内的血,毒性更强了。
这一口血吐得,把余谷吓了一条,倒是苏白白一副早知道会这样的模样。
“喂,你下次吐血,提前打声招呼,我拿个盆来接着,以后都不用费心配毒了。”
体内两种巨痛冲击着,似要把身体撕裂一般,墨千玦疼得整个人都痉挛起来,人控制不住地往地上滑,余谷扶都扶不住。
“苏大夫,别说风凉话了,快来搭把手啊!”
看余谷急得手足无措的样子,苏白白一把把他拉起来。
“行了,这没法子,凝阴石是猛药,他既然服了药,那这几次钻心蚀骨的痛他不得不受着,只能让他自己挨过去,别人忙不了他。”
苏白白嘴上语气听不出什么感情,但他看着墨千玦的眼神,分明是担忧的。
钻心蚀骨,他说的一点都不夸张……
蜷缩在地上的墨千玦,浑身的肌肉都在抽搐,脸色惨白得如同鬼一般,一只手紧紧紧着胸口的衣服,另一只手扣着旁边的一颗大树,指尖扣得流血,青筋暴起,手指骨节因为用力都有点变形了,树枝上可见五个圆圆的凹陷,几个呼吸的功夫,浑身的衣服都被冷汗打湿了。
此刻墨千玦所经历的痛,如同人间炼狱,没人体会得了。
或许别人不知道,但苏白白心里清楚得很,玉儿愿意承受这种痛苦是为了什么。
还不是为了那丫头!
又是为了那丫头!
鬼殿谋划那些事,都是百年的计划了,环环相扣,就算他真的躺在床上起不来了,只要他人还活着,计划都能顺利进行的。
他之所以想要恢复,无非就是想在去阎王殿报道之前,亲自安顿好朝歌往后的日子。
真不知道是该说他轴,还是说他用心良苦,用情至深。
总之,希望那丫头别太狠了,至少别再恨他,不然这活了快两百年的老妖怪,估计会死不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