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爬山(一)
“明天陪我去爬山好不好。”
“约克城有山吗?”
“有啊,在森林里。”
“那直接飞上去不就好了。”
“那多没意思。”
“为什么要去爬山呢,给我一个理由。”
“会当凌绝顶。”
“算了,不想去,没意思,宇宙的景色我都见过多少次了。”
“你这家伙真是无趣啊,你天天在家里坐着不闷吗。”
“又能钓鱼,又能陪小牛魔,还有水精灵照顾着,我一点都不闷,反而很幸福。”
“那行吧,小吃和我去。”
“妈妈,去哪啊。”小吃奶声奶气地说。
“去爬山。”
“好啊好啊,去爬山喽。”
第二天韩风、小吃、小永夜、牛魔开车进入了森林,小永夜说好了不来的,但是牛魔这个家伙不愿意,就也只能跟来了。
约克城的山上长满了森林,全都属于爱普森庄园的私人领地,也就是说明明山就在那里,但是普通人连爬山的资格都没有。
偶尔会有一些勇敢者步行进入森林,以躲避爱普森庄园守卫们的巡视,但一旦被发现闯入私人领地,后果会非常严重。
现在已知的住在森林里面的只有小九他们,而他们所在地方实际上只是山脚,真正的高山山巅高度两千米,比不上那些特别高的山峰,但也不矮了。
所以约克城的地形实际上是东面临海,西面通向迷雾地带,北面全部是爱普森庄园的领地,包括起伏的山峰和大面积的森林,当然山的后面也是迷雾地带了,南面是各种旷野,聚集着大量的别墅、工厂。
这些地带的尽头肯定都被迷雾所环绕,但如果你从天空中往下看的话,其实上约克城整座城市,爱普森庄园的领土占据了一大半,因为所有山林都被爱普森庄园占据着,人们能够涉足的仅仅是看似繁华的都市而已,是那些冷冰冰的摩天大楼和看似现代化的先进设备,核心资源从来都掌握在城堡手里。
通向城堡的路永远只有一条,那条路是光滑的,是平坦的,是广阔的,但是绝少有人类开车行驶在上面,因为说不定车子开着开着,也就没了。
韩风、小永夜、小吃、牛魔,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大姐姐,领着两个十岁的弟弟,一个还没断奶的小弟弟,站在起伏山路的入口。她们每一个人身后都背着一个装满行礼的双肩包,就连牛魔都不例外。
小永夜一脸的不耐烦,说道:“有点过了吧,体验生活也不带这样的,有空间戒指不用,非要让我背个包,把我们家牛魔压的不长个了怎么办。”
“闷闷。”牛魔一副欢蹦乱跳的样子,一个小书包根本压不垮他。
韩风笑道:“你以为牛魔是你啊,你看看别人都没事,就你懒!”
“我觉得这样的行为纯粹是有病。明明小吃现出真身之后飞上山顶只需要五分钟,现在非要背个登山包一点点的爬上去,这不是脑子被驴踢了,就是脑壳被门掩了的行为吗。”
“不想参加我们的郊外活动你可以立刻打道回府。”
“要不是牛魔非要来,我才不会来呢。”
结果小永夜虽然嘴里面抱怨的话最多,却最先踏足了登山的山路。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出现了路。在山里更是更是这样,山里是没路的,动物们上山的次数多了,路就形成了,因为动物们一定会选择坡度最缓的地方山上,那些陡坡根本就爬不上去,慢慢的总踩总踩,就把地面踩的光滑了,让小草和树木都不长了,上山的路也就形成了。
血族在约克城的总和不超过两千人,在城堡或者城堡范围内的血族更是稀少,森林一直是血族的放养区,根本不去踏足,但也决不允许普通的人类踏足,能够在森林里居住的都是经过允许的,比如说韩风的朋友和老师。
这从侧面反映出一个事情,就是森林的资源非常宝贵,城堡始终很看重,并将这份资源牢牢的掌握在手心里。
比起爱普森庄园,南郊那些所谓富人居住的别墅根本就没法看,别墅的院子最多也就像是林顿家族那么大,一眼看得到头,绝不可能像城堡这样,拥有城市的整个后花园。你要知道,如果城堡愿意的话,城市里的供水就只能使用海水淡化来提供,因为城堡完全可以截断塞纳河。塞纳河有可能是山顶冰雪融化形成的,有可能是流过山川的河流,总之塞纳河是从北边来的,化作无数分支,而约克城的整个北方包括森林都属于爱普森庄园的领地范围,只要上位者想,水价立刻会翻三倍以上,并且只能通过海水净化得到,人们就再也喝不上河流里面的水了。
厉害吧!
所以你应该知道谁才是城市的统治者了。
并且,约克城的所有军队都在城堡的控制下,而不是在约克城所谓的那些当权者的掌控之下,约克城的城市管理者,能够直接管辖的武装力量只有警察,军队的调动必须接受城堡的允许,没有城堡许可,所有的武装力量只能处在待命状态。
所以上位者在约克城是一言九鼎的,是唯我独尊的,是黑暗中的手,牢牢掌握着城市里的一切。
上山以后韩风就发现了,世上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人们探索的心,即便已经命令禁止普通人类进入私人领地,并且还有城堡守卫人员在森林外围巡逻,可还是有一些大胆的人为了登山而做出一些奋不顾身的事情,他们的物资包括所料带啊,垃圾啊等等的东西,丢弃在了上山的路上,这些东西根本就不会被自然降解,永远停留在了那里,标示出了他们曾经来过此地。
韩风背着登山包,她选择背一下登山包是为了体验普通人类的生活,结果发现真的太困难了。如果把东西放在空间戒指里,那么不单没有分量,而且不影响行动,只需要把一个小小的戒指戴在手上,就能想去哪就去哪了。
可如果把行礼背在身上,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首先你必须忍受那份重量,虽然对韩风来说那很轻很轻,可是在后背上贴着绝不舒服;而且,由于行礼背在身上,登山包的背带勒紧身体,就让你全身很不舒服。你要知道韩风天天穿着一件黑色的皮衣满处跑,就算现在皮衣是真武牛甲变的,也毕竟是件穿在身上的衣服,被两根登山包的背带勒着,真是要多不舒服就有多不舒服。
鸡贼的小永夜很快就看出了韩风的尴尬处境,说道:“怎样,现在放弃还来得及哦,不丢脸,等下裤子扯坏了,漏洞了可就难看喽。”
“闭上你的乌鸦嘴。”韩风恨不得掐死它。
一步迈出,继续往山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