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的日子,除了男人在床上格外热情,让她有点招架不住以外,其他都很好,平淡且温馨。
没有复杂闹心的人际关系,没有让人头秃的加班生活,父母身体健康,老公勤俭持家。
自从裴钰被召回军队以后,他们一家人,包括赵大哥,都跟着他的关系转到了军队。
裴钰之前在军队里的名声太响,当知道他娶了一个乡下女人,还带着女方父母一起来到城里,军营里好些人都抱着看热闹看笑话的心态。
让你小子以前操练我们,每天脸黑的跟什么似的。
也有那以前想要给他做媒的干部家属,心里也不舒服。
好你个裴钰,以前我给你说媒,我那侄女\/外甥女\/同学女儿,一个个那么优秀,你一个都看不上,我倒要看看你找了个什么天仙回来。
所以当裴钰将房子打理好,第一时间去接林窈一家人过来时,家属院里所有人都在暗暗关注。
他们以为裴钰带回来的会是一个唯唯诺诺,皮肤黝黑,自卑且上不了台面的农村妇女。
然而在看到真人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傻了眼。
魏宪冷眼旁观那些表面上热情打招呼,实际上就是想看裴钰妻子出洋相的家属们。
见林窈落落大方打招呼,明明微笑着,却让所有人都下意识屏住呼吸,只顾着看她的神情。
他内心一哂,想要看裴营长的笑话,下辈子吧。
裴钰一手拿着行李,一手牵着林窈,只简单点头示意后,就护着她往分的房子走去。
落在身后的众人眼睛一个个的还盯着他们的背影,挪不动脚步。
“这......不是说娶的是乡下村妇吗?这要是乡下人,那我们算什么?郊区矿山挖煤的吗?”
“妈耶,你们看到她的脸了吗?这小脸咋长的这么好看,眼睛又大又亮,那小嘴,又小又红润,皮肤更是白到发光,这哪是农村人,农村人天天风吹日晒,不都是黑黑的吗?”
“难怪裴营长巴巴的要把她接过来,这样好看的媳妇儿,放农村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其中一个想要给裴钰做媒,结果被拒绝好几次的婶子暗自嘀咕:“还真是找了个天仙!”
后面时间长了得知林窈不用上班,只在家里写写文章每月光稿费就大几十。
家属院里的众人:“......”
他们还是操心操心自己吧,虽然自家男人军衔都不算低,到月就拿工资,可是这老的小的,哪个不要花钱。
人家裴营长,每月工资就比他们家多一百多块,这还不算立功的奖金。
比不了比不了。
人家什么日子,他们什么日子。
有那闲工夫操心人家夫妻俩,她们还是想想法子贴补贴补家用吧!
裴老爷子也很喜欢林窈这个孙媳妇,他如今已年过七十,人生已经走了大半,见过太多蝇营狗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可是见林窈的第一面,他就喜欢她的眼神。
不卑不亢,清澈如水!
容貌气质根本不像农村养出来的,比那些自诩大家族出来的子弟,还要高雅灵秀。
因此一向不掺和下辈事情的裴司令,第一次期待起了他的重孙子。
裴钰这臭小子脾气虽然倔,一天到晚喜欢板个脸,不爱说话也不爱笑。
但是那脸是没得说,跟他年轻时一样英俊!
孙媳妇那相貌就更不用说了,钟灵毓秀,倾国倾城!
这两人生下来的孩子,要是个男孩,长大了不知道又得迷死多少姑娘!
倒不是他重男轻女,只是身居他这个位置,更知道女人在这世道的艰难。
如果可以选择,他希望孙媳妇生个男孩。
当然,如果真是个娇娇的重孙女,那也不怕!
他虽然老了,但是想护着自己的重孙女活的潇洒肆意,还是可以的。
何况,这还有孩子的爹妈在呢,都不是孬种,绝不会让她被人欺负了。
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转眼,时间就如同流水一般,一去不回。
林窈连载的长篇小说出版了以后,因为大受欢迎,出版社再版了好几次。
为此,他们特意搞了一个声势浩大的签售会。
因为是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虽然林窈本不想招摇,一直以来读者也都不知道原来作者是这么一位美丽与才华兼备的女子。
但是在自己编辑再三的请求下,林窈还是答应了。
早上,林窈穿着裴钰给她定制的淡青色修身旗袍。
已经三十多岁的林窈,更多了一种岁月沉淀后的优雅高洁。
她身形窈窕,前凸后翘,将原本清雅的旗袍,衬得多了一丝妩媚。
举手投足间,舒缓闲适,安然静谧,既高贵又端庄。
因为军功卓着,已经接任爷爷司令位置的裴钰,将心爱的妻子搂在怀里,闷闷道:“要不还是换件衣服吧!”
就换平时穿的那种宽松家居裙,虽然也很美,可是将她美好的身材遮的严严实实的,多好!
他不想承认自己的小心眼,虽然事实上他就是很小心眼。
林窈轻拍他紧实的手臂:“好啦,时间快来不及了,该出发了。”
裴钰闷闷不乐,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有点无理取闹。
已经四十多岁的裴钰拎着媳妇的包包,牵着她的手,坐车去往签售会现场。
车子上,裴钰虽然脸上表情稳重,不怒自威,可是一对上自己媳妇含笑的眼神,就自动化成了绕指柔。
他温声道:“我就在外面等你,晚上我们去你爱吃的那家法国餐厅吃饭。”
林窈轻抚男人的眼皮,伸头“吧唧”一声亲在了他微抿着的嘴角,用气音道:“晚上答应你,试试那个新姿势。”
裴钰眼睛一亮,像个看到心爱骨头的大狗狗一样,轻咳了一声,才佯装矜持点头道:“不准反悔。”
林窈轻笑一声,不再逗他,接过他递来的手包,款款走向签售会内场。
驾驶座上的警卫员眼观鼻鼻观心,假装自己是个聋子和瞎子。
虽然早已习惯司令和夫人十年如一日的恩爱。
可是一想到平时雷厉风行,威严无比的裴司令,在自家夫人面前是这副模样,还是有种无法接受的割裂感。
他假装自己是个隐形人,过了好一会儿,才透过后视镜偷偷瞄了一眼后座闭眼假寐的男人。
见他表情冷淡,周身气势如酣眠的猛虎,整个人已经恢复成了平时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裴司令。
警卫员松口气,他还是比较习惯这样的裴司令。
林窈被裴钰宠了一辈子,她厨艺很好,但是从结婚后,她就很少有机会下厨。
他总说她皮肤太嫩了,水和油烟都伤皮肤,所以都是他做饭给她吃。
......
裴寒星从小就知道,在家里,妈妈排第一,他只能排第二。
论点是上面这句话,论据那可就太多了。
比如妈妈在睡觉的时候,他不能大喊大叫,除非他是要跟妈妈贴贴睡觉觉,不过一般都是爸爸把他抱到小房间或者送到外婆房间里。
妈妈看书写文章的时候,他也不能打扰妈妈,只能自己一个人玩。
爸爸上班回来肯定是先亲妈妈再亲他。
但是他最爱的还是妈妈,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妈妈做饭给他吃。
而且他知道,妈妈有个宝箱,宝箱里会变出来很多很多很好吃的东西,有面包啦、蛋糕啦、葡萄啦,大枣啦。
比太爷爷买给他的好吃多了。
不过他是个乖宝宝,太爷爷牙齿没了,吃不动硬东西。
所以他都会把妈妈给他带到幼儿园,当下午茶的小蛋糕省下来,然后偷偷带给太爷爷吃。
至于为什么要偷偷的,因为医生伯伯说太爷爷不可以吃甜的。
可是甜甜的小蛋糕那么好吃,太爷爷吃不到太可怜了。
他握着胖乎乎的小拳头,暗暗发誓,他要保护好太爷爷,让太爷爷吃到好多好多的小蛋糕。
重孙子的爱太满,导致一辈子无辣不欢的裴老爷子,老了老了,还蛀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