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手镯奶白,
中间微飘着一缕如丝如雾的黄色,像轻烟似薄雾,缠绕在乳白色的镯子之上,
像蔓藤,像是花枝,委蛇缱绻。
这手镯子还是她从陈学海家找到的,是以前小雪的妈妈留下的。
当时,
自己不小心划破了手指,而这镯子就开了一次空间,
就是空间有些不稳定,时见时不见的,让她心生警惕,没有把所有的钱财放进去,她放过一次大黑十,后面不知道就给吞没了,让她再也不敢往镯子里放钱。
也许,她不该让镯子吸她的血,她有些后悔,
想到此,
她厌烦的把镯子直接扔进了抽屉里,那个虚无缥缈的空间,她现在不是很想要,因为它不太稳定,她怕是一只吞吃兽。
有时,
她又忍不住的怀疑,难道是自己放血放少了?
夏暖暖又一次的自问?
她又拿出手镯子再次品味起来,这镯子品相不错,一看就是极品,
可见小雪的妈妈可真有钱,可惜走得太早。
小雪妈能给家里留下这么多好东西,比她一个京城的家里的好东西还挺多,出身毕竟不一般,她有些后悔被换回去了。
不然,她也用不着天天给陈学海说好话,她要什么,直接拿来就是。
这个空间她还是很喜欢,只要稳定下来。
她就能把小雪妈妈留下的一东西,一点点的抠出来,全放在自己空间里,反正谁也不知道,谁也不会看到。
反正,她前几年也不能平白给小雪妈妈照片磕头不是。
她如是想着,
于是,她拿起了桌上的小刀,然后一点点的割开了自己的手指,血流了出来,
嘶,
不一小心给划大了,
但是夏暖暖只是轻微的嘶了一声,便果断的让手镯去吸自己的血了。
嗖嗖嗖,
血迅速被手镯吸光,
然后,她看到空间又出现了,明亮,不像之前雾朦朦的,也不晃了。
渐渐的,她心踏实下来,
接下来,她还是不放心的咬牙放了一张大黑十,她祈祷第二天第三天这张钱还在,不会凭空消化,
上次丢了一张了。
做完这些,她把手用干净的手帕包起来,然后松了口气。
夏暖暖有私房钱,就存在另一边抽屉里,有五千块钱,都是断断续续陈学海给她的,还有一些是她用了些小手段得来的,也有京城家里给她的。
在小县城,她利用陈学海,偷偷得到了一笔两千的巨款。
她是去看陈学海的时候,悄悄拿了,反正陈学海也不知道。
因为之前,她做梦,听到那人瘫了,后来这个冬天就死了,没人在乎那个人,反正,这是死人的钱也不会被发现。即便陈学海发现丢了,也会偷偷抹平,不会让这小事影响官途。
后来,她从京城千里迢迢的来到这个军区,
有几个原因,
一是,
家里还有个姐姐,明里暗里的挤兑自己,说自己小地方来的,上不了台面,还骂自己处处不如陈雪知,她生气了。
二是她做了一个梦,
说是某某军区,有一个叫霍野霆的人,以后贵不可及,以后堪称人生赢家,不但继承了家里的产业,还得到了一笔意外的财产,听说是什么表哥泽哥家的巨额遗产。
听说泽哥在一次战役后,受伤严重,后来退役发家,成了国家首富。
他死后,除捐出后,把财产全给了霍野霆。
最重要的是霍野霆事业发展极好,可以说后来成为了国家举足轻重的人物。
所以,这个霍野霆才是驱动她来这个军区的原因,说是跟嫂子去军区散心看望哥哥,结果就是一来不想回去了,慢慢的在这里上学,粘着大哥嫂子留了下来。
如果她嫁给了霍野霆,后半生可以说是风光无限富贵满堂,
这样的人生才算是瑰丽无比,她向往,渴望。
那是她以后的巅峰,人生巅峰。
想一想,做梦都要笑醒的。
可是,
现在的她,隐隐嗅到了一丝危机,
陈雪知漂亮活泼,让大院里的人们都很喜欢她,自己好像不被大家喜欢,
这是她感觉烦闷的地方,
更重要的,陈雪知已经够麻烦了,
竟然还来了一个玉雪可爱的粉团子,那模样,那可爱的样子,谁见了心不软化一下,若是长成了大人,不得倾国倾城,
这才是她最担忧的原因。
这样一来,
那个妮妮和陈雪知都出彩,以后,大院都没有了自己数一数二的地位,还能吸引到了霍野霆的注意力吗?
她感觉危机重重,
后来,夜渐渐沉了,她倒在床上,忧虑忡忡的睡了过去。
*
Σ( ° △ °|||)︴
吴妮妮是真没有想到向锋是姐夫爹的手下,
这缘份也没谁了。
这下,她和陈雪知真是一段千里来相遇的孽缘,
\/(tot)\/~~
算了,
天大地大,吃饭也大,
于是,她不计较向锋是谁的表哥了,只想吃她姐香喷喷的饭,胃充实了,能够让人忘却一切烦恼。
向锋最后也留下来,坐在一起吃妮妮家的饭了,
他一边吃,内心一边慨叹,怪不得小雪放学愿意来周团家蹭饭,可真是好吃,以后,他都想交给伙食费了,是讲真的,
但又不敢讲,怕周团一巴掌把他呼出来,以后再也不让他来蹭饭了。
再说,家里还有奶奶,他怎么自己一个人吃好吃的,不带老人?
吃完饭,
向锋和陈雪知都挺着圆滚滚的肚子,离开了吴妮妮家,
为了不让姨婆发现他们偷吃,小雪专门建议表哥跟着她一起去溜溜肚子,把肚子溜下去,再回家,至少不会让姨婆那样嫉妒的眼睛蹿火苗子。
晚饭后,
周刘山抱起了妮妮,问:
“妮妮,今天上课怎么样?”
吴妮妮大眼睛亮了,一闪闪的,像是天上的星星在眨眼,
周济山的眼神不自觉的又温柔下来:
“说说,学了什么?”
他总愿意期盼着小棉袄学些东西,
何况他家小棉袄这么聪明。
“学了一首儿歌,小兔子乖乖。”她奶气的回答着周济山的话,没说自己趴桌子睡觉的事情,实在是浪费时间了,还不如睡个觉来得实在。
“有没有小朋友欺负你?”
吴妮妮心虚的摇头:“没有。”
我在最后一排,没人招惹我的,我正好想睡觉。
周济山笑了笑,伸手揉揉妮妮的小揪揪,对着小媳妇讲:
“阿月,以后买了缝纫机,多给你和妮妮做些时光的衣裳。”
他愿意媳妇儿和小棉袄穿得漂漂亮亮的。
“明天早上,姐夫爹送你。”
其实,她想把这个爹前边的定语去掉,但去掉了,小媳妇又怎么称呼,实在为难,不然,他真的把户口迁过来的时候,就全改了。
唉,这样吧,他不能太贪心了。
第二天刚吃过早饭,陈雪知就来找吴妮妮了。
周济山送妮妮出来,一眼就看到了陈雪知,陈雪知赶紧礼貌打招呼:
“妮妮姐夫好。”
周济山:“……”
这个称呼听着很是别扭。
不过挂上了妮妮的名字,也……怪好听的。
他听着就是骄傲。
陈雪知直接领着吴妮妮去上学,周济山感觉都省心了,感觉有人帮他接送上下学的孩子了。
陈雪知和妮妮走在大院里,
很快,
有人赶了过来,脚步有些急:
“小雪?”
弱弱的声音,带着一些焦急,与别扭的亲切。
陈雪知脸上十分暴躁,她停下步子,扭头看了眼一副列宁装打扮的夏暖暖,呲了呲牙,攥了攥小拳头道:
“你少来烦我。”
“我和你不熟。”
说完,她扯着妮妮就走。
吴妮妮:这么快女配和女主就对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