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天很黑,最近的房子里也没开灯,眼前的世界只有月亮在发光。
眼睛看不清了,那就闭上眼睛不看,只凭身体记忆,靠她顽强的意志爬上木桥边缘,然后悬空。
贫血的她就是被针扎了,血也是慢慢的冒。
可现在,耐脏的黑色衣服一大片都被浸湿,散发出腥味儿。
失血过多的女孩终于被汹涌袭来的困意打败,睡了过去。
意识模糊的她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成功。
再次醒来……
醒!
床上的少女猛地睁开眼起身,可能是动作太大太快,扯到了神经,头有点疼。
对于和疼痛斗争了几年的女孩来说是有点疼,对于这具身体来说,那就是非常痛。
兰霄一边用手按摩头部,试图缓解疼痛,一边扭头艰难地查看情况。
完全陌生的房间。
看大小不可能是我的卧室。
这手和身材都和我差不多,但手指的圈数不一样。
所以,是穿越?
还是魂穿。
头不痛了,但是她又感觉胸腔痛了起来。
熊熊燃烧的怒火燎出心房,蔓延到整个上身,愈演愈烈:
好讨厌哦。
早些年求着穿越不让,现在我都不想活好几年了,又让我穿越到陌生的地方,用别人的身体活着,面对未知。
我明明也没提多过分的要求,我只是想好好活着,难道我只配活着,不配过的好吗?
越想越气的她鼓着一张脸,活像个河豚。
气鼓鼓的河豚整个身体止不住地发抖,却被一滴泪打懵。
看见视野被模糊,感受着手上传来的湿意,兰霄在短暂的大脑空白后更气了:
果然不是我的身体!
我的眼泪哪有这么不争气,没有观众,就是我用武力胁迫它都不会出来!
不过一样的是,左右的眼泪不同步。
一边已经滑落,另一边还要掉不掉的挂在睫毛上。
鼻子不舒服了,这生大气的小家伙才慢吞吞地转动身体找纸。
刚好,门也打开了。
还没适应好身体的小哭包就这样条件反射的和来人对上了视线。
反应过来扭头后,一方手帕也递到了眼前。
兰霄还是能看出那不是纸的,于是就低头缩到床头的靠包上,无声拒绝。
见状,温小姐无奈地叹了口气:
“手帕擦完眼泪丢了就是。
我有的是手帕,你不用替我节省。
再说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正想换个新的花样呢。
我自己丢,我妈肯定要说我,可如果是你丢,她就不会有意见。
果然,母亲对自己家的孩子就是要严厉些。”
说着,温小姐抽出一旁的纸巾递给兰霄:
“手帕不是一次性的,纸巾总是的了吧?
小小这次可不能因为它上面有印花就下不了手。
这样的纸,你家里多的是,要是所有人都因为好看不忍心用,那这纸就该因为没有市场而停产了。
再说了,纸哪有你重要?
眼泪干在脸上可不舒服,再不快点擦,等会儿你就要眼睛痛了。”
面对温小姐的絮絮叨叨,兰霄沉默地接过纸巾,然后扭身,弄了个大动静。
见状,温小姐笑了:
“我俩是从小长到大的交情,你什么样子我没见过?
人之常情,躲什么嘛?
哎呀,小小长大了,是个大姑娘了,都知道害羞了。”
害羞的兰霄擦完鼻子,才用另一张纸擦眼泪:
晚了,现在已经开始痛了。
应该和纸巾无关,这纸挺细腻柔软的。
原主是不是很少哭?
像是习惯了只有自己说话,即使兰霄没开口,温小姐也不觉得有什么,反而照顾她的感受离开了房间:
“那我先去餐厅了,待会儿见。”
温小姐关上门后,兰霄穿上拖鞋蹑手蹑脚地挪了过去:
看原主和那个女生的穿着,应该是夏季,怎么床边只有一双棉质拖鞋?
要不是风格和尺码对的上,又没找到其他的鞋,我都不敢下脚。
大夏天穿棉拖,不会出汗吗?
原主身体不好?还是说,养生要从小抓起?
嗯……有印花的纸好像很贵,看这房间的设施,这家里应该不穷。
所以,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方式?
担心把耳朵贴在门上会惊动外面的人,兰霄就只反了锁:
原主睡觉都不反锁的吗?这么放心?还是说,她心比较大?
或者,她已经起来过了?
那我为什么会躺在床上醒来?回笼觉?只是出去上了个厕所?
兰霄在房间里找了一下,找到了厕所,就顺便排了点废物:
谢天谢地,是我习惯的蹲坑。
有钱人就该这样尊重传统。
也不是不能有马桶,就是一定要有蹲厕,百花齐放才是最好的。
原主上没上厕所我不知道,但我是习惯了起床后上厕所的。
洗完手后,兰霄习惯性地接着刷牙洗脸,直到看到镜子里的脸才回过神来:
好自然啊,这么连贯是有原主的肌肉记忆吧?不然,我是怎么准确地拿出洗脸毛巾的。
兰霄又尊重小说情节的点评了一下原主的外貌:
普普通通。
其实原主很可爱,但因为和自己高度相似,兰霄就觉得一般。
就是她那张人人都想捏一把的脸,她看了也觉得丑,要不就是说丑丑的。
对于别人说她好看,她也只觉得是客套话。
她完美符合心理医生的诊断:
自我认知低下。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自卑。但就是知道自己对自己的认知不清晰,她也依然觉得自己其貌不扬。
从厕所出来,进入衣帽间,兰霄根据温小姐的穿着挑了一套:
不幸中的万幸,衣服裤子都是搭配好的。
上一秒还在开心的兰霄下一秒就苦大仇深:
原主,得罪了。
虽然看出原主的身体数据和自己应该差不多,可那也是别人的身体。就是用着自己的身体,兰霄偶尔都会不好意思,更何况这还是个她没有接触过的人。
虽然刚才上厕所的时候已经亲密接触过一次了。
才恢复白皙不久的脸蛋再次染上红晕。
这次,羞红的云没有停在脸颊,而是一路往下爬。
从头到小腿肚的皮肤都透着深浅不一的红。
像是喝醉了酒。
兰霄摇了摇头,习惯性地揉了揉两边发烫的脸:
我果然不是做百合的料。
当初还说自己是百合,虽然是为了劝退同学们说的追求者。
但是,真的好拙劣啊,这个谎言。
希望原主没有男朋友。
14岁谈恋爱属于早恋。我还是个孩子,谈恋爱是大人的事情,我做不来。
感受到脸颊升温,兰霄连忙止住念头:
不能再想了!
怎么感觉原主比我还要容易害羞啊。
那不说话倒是很合理了,很好,good!
走出衣帽间,看见被褥还保持着自己下来的形状,兰霄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被子翻了过去。
在门前停了一下,给自己做完心理建设,兰霄鼓起勇气打开门。
控制住先探头查看的欲望,兰霄拉开门走了出去:
在自己家偷感那么重,也太爆人设了。
这里应该是原主的家吧?
看到外面没有人,兰霄松了一口气。
还没松完,就又提了起来:
餐厅在哪里?
就在她思考该走哪边的时候,一个和蔼的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大小姐,温小姐叫我过来看看。
大小姐快去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