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会儿,路仁葵放弃了去想樱花花瓣是从哪里来的了。
玛丽苏世界,还是不要想太多比较好。路仁葵打了个哈欠,等待两个主持人公布选美比赛前三。
不出人意外的,安樱雪夺得了第一,名次在苏寒霜之上。
路仁葵听着赵无垠的羡慕,周围其他女生夸赞或者嫉妒的话语,脑子里则是在想自己小时候为什么会喜欢看这种。
绝大多数人们——尤其是女生——总是莫名其妙的就对于女主角产生了恶意。路仁葵心想,而且还是持续好久的。一般人要是看到这么一个绝世大美女在眼前的话也就是看两眼就过去了吧?
女主就因为美貌和男主男配们的青睐而被针对了。
路仁葵已经不想回想了,她想起来自己小学时候对这种文学很喜欢,好像还尝试着给当时幼儿园还没毕业的弟弟妹妹一块看。然后就被妈妈发现了。
然后妈妈就以这些书看多了脑子会看坏掉,把路仁葵偷偷买的所有的玛丽苏小说全收走了。
路仁葵想起来当时还在心里埋怨妈妈好一会儿时间。
现在回过头来看,路仁葵感觉自己她妈妈做的对呀,小时候没有什么明辨是非的能力。还是安安心心的读书认字吧,等到长大后三观形成了。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了,再去看也来得及。
总之这个在原文中用很多笔墨描写的选美大赛就这么结束了,路仁葵和赵无垠去还滑板了。
走着走着,路仁葵总感觉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们两个,于是多次回头看,但是都没有看到什么。
“小蛋糕,你在看什么啊?”赵无垠见身后的“孙熙”走走停停,还时不时回头看,感觉有些奇怪。
“没什么,走吧。”路仁葵按下心中的疑惑,只当是自己感觉错了。
但是路仁葵还是有意地加快自己和赵无垠的脚步。
两个女生走远后,一个相貌普通的女生从灌木丛里面悄悄地透出一双眼睛。
哎呀,跟丢了。那个相貌普通的女生看起来有点可惜。
但是那个样貌普通的女生还是很快从灌木丛里面钻出来,转身走向教学楼,边走边自言自语:“没事,她肯定不会这么快就走的,我还有时间。”
走过自己已经看过无数次的道路,这个叫做王欣的普通女生习惯性地开始在心中自叙。
我叫王欣,是一个配角。一个玛丽苏小说中的配角。
其实也算不上配角,配角就算在主角团的比对下很不起眼,但是丢到我们这帮真正的炮灰里面还是引人注目的存在。
那么重新介绍一遍我自己吧,我叫王欣,是一个炮灰,一个玛丽苏小说中的炮灰,作用是用我毫无闪光点的人生衬托出男女主角惊天动地的伟大爱情和男女主角以及配角们那至高无上的身份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知道这是一本玛丽苏小说?是因为我已经重生过了很多次了,在一次重生中得知这是一本玛丽苏小说世界。
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以我这个重生过这么多次的重生者,不能当这个玛丽苏世界的主角呢?
当然是因为我不行啊,主角都是有主角光环的。我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小炮灰,想要去抢现在男女主角的主角光环简直就是等于找死。
你接下来是不是就该问我重生过几次了,我自己也数不清了呢,只记得第1次重生的时候,天真地以为我是这个世界的宠儿。于是大胆地去作死了。
我去调戏安樱雪了。
然后我成功地被男主龙行打死,开启了第2次重生。
第2次重生,我以为是我方向没找对,于是我去投靠本书最大最厉害、纠缠女主安樱雪最久的反派苏寒霜了。
然后被苏寒生丢出去当肉盾了,又死了,开启了第3次重生。
好好好。
玩我是吧。我不是主角是吧!
那行!!
我!
我!!
我!!!
我!!!!
我苟着行了吧!
于是我成了一代苟帝——自封的。
然后又死了。
怎么死的?
哦,被车撞死了。
我本以为我这闹剧一般的重生之旅已经结束了。
没想到。
没想到!
没想到我的灵魂居然跟着女主安樱雪了!
看着安樱雪为我大声地质问反派苏寒霜为什么苏寒霜要把我推到马路上被车撞死。
苏寒霜非常不屑地甩了甩自己那尊贵的蓝黄双色头发,说:“那很简单,因为我单纯地突然看她不顺眼。”
哦,看我不顺眼。
看,我,不,顺,眼。
不!!!顺!!!眼!!!!
不顺眼你就能随便推人了吗?
啊?!
我本来以为女主会去帮我讨回公道,但是她并没有。
因为她说她要自己替我这个可怜人讨回公道,而不借助男主的帮助。
结果到后面她觉醒前世记忆发现自己是创世神最受宠的女儿了,她都没有替我讨回公道,估计已经忘了吧。
本来我也不会那么生气的,毕竟谁会关心一个炮灰的命呢?虽然我重生了三次,但是没有主角光环的我仍旧只是个炮灰。
但是安樱雪她原谅苏寒霜了。
她,原,谅,苏,寒,霜,了。
你,你你,你你你怎么能!
算了,我一个炮灰,死了都,完全就没有理由去干扰安樱雪的决定。
本来我还在思考在这个世界是不是该有谁来勾一下我的魂,让我好歹能投个胎啥的。
我又重生了。
第4次了,我第4次从我16岁的生日那天早上8点睁开眼睛。
哦。
我又活了呢。
于是第4次重生,我躲过了苏寒霜推我到大马路上。
接着掉到没有关紧下水道的井盖里去了。
然后我开始第5次重生了。
我第5次重生躲过了车祸,躲过了下水道,平平安安的活到20岁之后。
诶!陪朋友去海边玩啊。
诶!被海浪带走了。
诶!我溺死在大海里了。
然后就是第6次、第7次、第8次……一直到现在,我自己也记不清是第几次重生了。
我重生这么多次,有用的都没有记清楚——比如说数学公式。
但是我是怎么死的,以什么方式死的在哪个年龄死的却记得一清二楚。
啊,突然感觉自己可以写一个100种死法的小说了呢。
啊,我好悲惨啊。
果然我不是成为主角的命,重生那么多次,我什么都没有学会,什么都没有记住。
只知道我这些重生次数中,最长的一次活到了90岁。结婚了,生子了,儿女双全,子孙绕膝。
那一世,我本来以为我后半辈子这么度过了,不用再重生吧。
96岁的那一天下午睡一觉,一睁眼,老娘我返老还童啦!
艹。
什么?!你说我活了加起来快要几百岁了吧,为什么心态还这么年轻呢?
我可以告诉你,我这不是心态年轻,我这纯粹是被折磨的,
麻木了,
躺平了,
老娘摆烂了!
不是老天,你什么意思啊?给了我主角的重生待遇,不给我主角的能力。
就算你要我生生世世当炮灰,你也总不能只把我丢一个时间段吧。我快疯啊,不对,我已经疯了。
什么?!你说我现在看起来像是个正常人的心态。
我只能告诉你,发疯的极致就是平静地发疯。
而平静地发疯,还是可以装作一个正常人生活在这个狗p的玛丽苏世界里的。
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跟疯了一样。
关键是在这个世界,他们牛逼哄哄的身份还真配拥有发疯的资格。
艹。
不过这一次,有一点不太一样。
当我已经数不清我是第几次参加这个神经的选美大赛之后,我终于从这日复一日完全不带变的小说剧情里面找到了一个变量。
那个294号,她没有精心打扮,没有表演什么华丽的节目。
只是滑着个滑板,一下子就飞过了舞台,顺带比了两个中指。
并在摄像头抓拍到的照片展示到大屏幕之后,对着我们台下的所有人比了两个中指,尤其是观众席的。
很符合我这个重生了不知道几次的人的精神状态。
无时无刻的想给世界比一个巨大的中指。
怎么我之前就没想到呢?
让我看看他是不是也觉醒了,或者她是一个穿书者。
因为我上一世的重生记忆中,那个穿书者占了苏寒霜的身体的穿书者和女主安樱雪斗的比往事任何一场都要激烈。
找个机会问一下吧。
就算被弄死了,也只是再重生一次罢了。
你问我死了怎么办?死了就死了呗。我也不用再受这个循环之苦了。
王欣结束了内心的自叙。这是她多次重生之后的习惯了。
因为她每一次重生都在拿自己的亲身经历在写小说。很可惜,没有一次是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