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里,任莎就是个月三千、无双休无调休,性格懦弱忍气吞声的苦命打工人。
这不,这些天为了冲开门红,已经连续一周每天加班至深夜的任莎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倒头就睡过去了。
等睡醒时,却意外地自己正躺在一个五官阴柔但十分好看的男子怀里,站在对面的则是盛怒至极地瞪着自己、还自称是自己未婚夫的男子。
那自称是自己未婚夫的男子,较自己正靠着“享用”的这位,五官显得更硬朗却不失俊美,身着一袭灰白的衣衫,身材颀长健硕,高挺的鼻梁下薄唇因气愤而微颤着,用着那充满魅力的低音炮怒斥着:
“任莎莎,你与我魏凌尘早已定下婚约,现如今却跑到这醉仙坊与这下俗的琴师厮混又是何意!”
慢着。
任莎莎?魏凌尘?好熟悉的名字……
妈呀!
这不是自己在公司开展“百日冲刺,决战开门红”行动之前,为了打发时间看过的小说里的人物的名字吗?
之所以会点进去看这本书,是因为简介里写了女配任莎莎这个名字,跟自己的名字差不多,只是多了个莎所以才进去看的。
结果一进去,却被里面沙雕又狗血的剧情雷得不轻却又欲罢不能。
没想到如今,一觉醒来,竟穿进了书里……?
是穿进书里吗?
反应过来后,她眉宇紧蹙忽地站起身来惊恐地看着周围环境和跟前的人。
看她有些不对劲,那魏凌尘脸上盛怒的表情收了些,刚要上前查看她的情况,任莎莎便自顾自地念叨着:
“系统,对,对,这种时候系统该出来了!系统,系统,系统……!”
她对着四周的空气里瞎喊了好一阵,回应她的却仍然仅剩屋里的一片寂静。
突然来到陌生环境本来就着急,那边的魏凌尘又上前一把紧紧地抓住她的手道:
“犯了错就跟师兄回去跟师傅认错,莫要在此造次地这般瞎折腾博眼球!”
说着,便抓着她的手要往外拖,身后那位五官阴柔的男子立刻站起身来,上前一步一掌上前朝魏凌尘抓着任莎莎的手袭了过去,他便下意识里松开了手躲过了那男子的袭击。
“一个琴师竟有此身手,你究竟是何人?!”
那五官阴柔的男子微眯着眼笑道:
“在下小小琴师,魏公子不是已然知晓了吗?”
魏凌尘冷哼一声,道:
“不管你究竟是何人,这是我们清池苑的家务事,劝你莫要插手。”
说着,他又朝任莎莎伸过手来要抓住她,那男子又飞速冲过来拦在她跟前道:
“没看到小姐不愿意被你如牵牲口一般地拖回去吗?魏公子有话好说。”
躲在他身后的任莎莎,此时眼角突然瞥见桌子上的水果盘里有把水果刀,心中暗暗盘算着:
按照套路,要么死,要么书里剧情走完就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了。相对等剧情走完,死好像快些,不如……
于是趁那两位男子正在对峙的空档,她迅速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刀便迅速地往脖子方向刺了过去,可是就快要刺到自己时,她的手却突然顿住了:
怕疼!
平时哪怕跌一跤都疼得不行,能疼死的疼她是万万不承受不住的。
“呜……算了还是随剧情走完再溜达回原来的世界去吧。”
她一番心里斗争着,抬眸时这才发现方才还在对峙的两位男子正紧张地朝她的方向转了过来:
“师妹,你莫要冲动,师兄不硬拖着你回去便是,有话好说。”
“是啊任小姐,莫要害怕,记远也会护着你的,莫要想不开啊!”
任莎莎看着跟前的两个人,又看了看手里的刀,暗暗叹气:
摊上一个不作为的系统真是倒霉,算了,不死了,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剧情走完了,应该就可以回自己的世界去了。
想到这,她把手里的刀丢了出去。
那头的魏凌尘舒了一口气,道:
“师妹,来,跟师兄走,我们先回家再说吧。”
说着,他便试探着朝任莎莎再次伸过手去,却再次被另一位男子拦住地道:
“怎么,还要强迫她跟你走?”
任莎莎深吸了一口气,逼自己冷静下来,进行了一阵分析:
这任莎莎在原书里是个身世悲惨的大反派,要是跟着原剧情走,自己横竖也会死,只不过得等到剧末。
眼前那位自称魏凌尘的,还能像现在这样好声好气地叫她一声师妹,就说明剧情还没走到她黑化的时候,此时两人还是同门师兄妹,且婚约还未解除,也就是说,跟着魏凌尘走就能回任莎莎这位原身的家。
且不管将来剧情该怎么走,第一部先有个落脚的地方安身而后才可某立命之事。
想到这里,她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更冷静下来,然后对着跟前的魏凌尘道:
“师兄不必再生拉硬拽,我跟你回去便是。”
说着,便从拦在自己跟前的那男子身后走上前一步。
见她不再抵抗,魏凌尘眉宇稍微舒缓了些,道:
“好,我在门口等你,你快些出来。”
说着,他便转身出去了。
人走后,任莎莎这才注意到一直拦在自己跟前护着自己的男子,她回忆了一下,小说里关于长相阴柔绝美的男琴师,似乎有一个叫记远的琴师,从小靠在琴坊里卖艺为生,后来遇到作为书中反派女配的任莎莎看上了,还与任莎莎交好,后来竟为了救任莎莎舍命惨死。
回忆起这人的名字,任莎莎“啧”地暗暗感慨着眼前好惨一男子时,又不禁被他那一身红装给吓到了,连忙不解地问道:
“你……兄弟你叫记远对吧?你怎么穿成这样……?”
他听罢,一脸不可置信地盯着她,道:
“任小姐这是何意……这身不是您让记远穿上的吗……”
妈呀,三个人物名字对上了,还真是穿书啊!
而且穿书,你给穿个女主不行吗?干嘛非得要穿成书里的大反派,而且还是个作得不行,但是又命硬到处克死家人、朋友、爱人的!
她无奈地扶额,叹了口气,说道:
“额,对不起,任莎莎是有那种癖好……”
是的,书里的任莎莎,癖好之一便是逼着身边的男子穿女装。
试问这世间,但凡有点血性,取向正常的男子,谁能忍受得了被人这般辱没呢?
作为琴坊的琴师,像任莎莎这种出手阔绰的大金主,势必有求必应啊。
尽管记远一开始并不情愿,但为了取悦金主,还是乖乖听话穿上了女装。
回忆到这里,任莎莎一脸抱歉地对着记远说道:
“对不起啊,初来乍到就给你添了这么多的麻烦。那个……我这就去付账……这就滚蛋……”
她确实初来乍到,要结账,别说服务台了,门她都不知道在哪。
那边的记远见状,笑着道:
“任小姐方才进来之时就已付过了,您若想回去,直接走便是。”
她“哦”了下,四下看了看,终于在屏风后面找到了门,可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个房间,有卧榻,甚至还有个巨大的浴桶……
愣了几秒,她连忙合上了门,扭头一看,记远已经走到了她的身边,道:
“任小姐这是……想改变主意,不走了?
那记远便伺候小姐……”
她连忙用力地摆摆手否认着:
“不,不是的!我只是忘了进来的路门到底在哪儿。”
穿越但是穿得不够彻底,原主的记忆她一点也没带,书里没写的内容,此时就全靠猜了。
记远露出了清澈的笑容来,道:
“就让记远送您出门吧。”
说着,他便缓缓地朝屏风另一面走了出去。
原来,穿过了屏风,要拐过一道弯,走一段约三米的长廊才到门口,位置这么隐蔽,难怪刚才找了半天都没找对。
刚把门打开,却发现魏凌尘又折返回来了,打开门的那一瞬间,任莎莎刚好与他撞了个满怀。
那魏凌尘刚要开口道歉,见出来的人是任莎莎,便道:
“怎么啰嗦了这许久,还不快快随我回去,听从师傅发落!”
说着,便拉着她离开了醉仙坊。
跟着魏凌尘走时,任莎莎还不忘回过头去,跟身后的记远说道:
“兄弟~~谢谢你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