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一段时间,陈歌买了许多蔬菜的种子,经过提炼后,将成功净化后的蔬菜种子种在院子里。
白菜,黄瓜,茄子等等,都有,种得不多,可是种类却不少。
这些蔬菜生长速度很快,超出陈歌的预计,短则一两天,多则三四天就可以成熟。
“鱼缸溢出的仙气,将这里造就成一片小仙地,里面生物或者植物都会发生变化,这些蔬菜生长速度实属正常,并非异类,对人体有益无害。”陈清扬道。
陈歌终于放下心,他还害怕蔬菜长得太快会有什么副作用呢。
“西红市,黄瓜,茄子都已经成熟了,今天就用这个来做一顿饭,看看效果怎么样。”陈歌从地里摘来蔬菜,开始烹饪。
西红柿,猩红似血,鲜红的果肉上,仿佛有一层淡淡的红色光泽闪烁,茄子深紫,镀上一层紫气…
所有蔬菜,仿若仙侠世界里的仙草一般,看着很舒服。
还没有制作,就能闻到沁人心脾的清爽香味。
哒哒哒~
砧板与菜刀之间的碰撞,传遍厨房,在锋利菜刀的切割下,西红柿,黄瓜等,被切好,装盘。
清爽的果蔬香味更加有人,四散出去。
“真不愧是提炼过的种子,结出来的果子味道居然这么香。”陈歌赞叹。
对张洛丹的手艺,又高看了一分。
药尊就是药尊!
随着时间的推移,菜终于做好了。
简简单单的几个菜,西红柿炒鸡蛋,凉拌黄瓜,蒸茄子,还有一个炒时蔬。
别看只是几个简单的菜,却馋得陈歌口水直流。
“终于可以吃了!”陈歌急忙摆好碗筷,盛饭,坐下,准备吃饭。
刚伸手去夹菜,门铃响了。
“叮咚,叮咚~”
“有人在吗?请问我可以进来拜访吗?”门外,有一个普通话极为标准的男士声音出现。
普通话人人会说,可能把它说得特别标准的,陈歌也见过几人。
听那男士的话,陈歌觉得,那个人的普通话,最少在九十分以上,和央视新闻主持人比较,差不了多少。
陈歌不情愿地放下碗筷,深深咽了一口唾沫,念念不舍起身,向门外走去。
穿过大厅,以红色为主的中式走廊,再穿过一块花园草地,行走了一段路,终于到了围墙铁门口。
一个四十多岁,身穿深灰色西装,身体笔直的男士站在门口。
成功人士的打扮。
为什么陈歌能看得出他是成功人士的打扮呢?因为男子身后,停着一辆价值两百万宝马7系豪车。
男子见陈歌出来,鞠了一躬,道:“请问您是这间屋子的主人?”
他很有礼貌,而且听他讲话,就像在听新闻联播节目一样,那普通话太标准了。
陈歌上下打量了一下男子,心中不解此人问这些干嘛,道:“是,请问您有什么事?”
标准的普通话,听起来很好听。
男子笑了笑,道:“我想进去拜访一下,请问方便吗?”
“不好意思,我不是很方便。”陈歌道。
家里面还有陈清扬,张洛丹,黑起这三尊大神存在,再说了,自己又不认识这个陌生男子,也没必要招待吧。
能出来见一面已经算礼貌了。
男子没想到陈歌如此直率就拒绝,微微一愣,一时之间居然无言以对。
“我是3045号别墅食肴居的主人,吴梦,食肴居距离此地不太远,我们也算邻居,寻常不能结识阁下,实在遗憾,今日得见,三生有幸,我想和您交个朋友,不知阁下意下如何?”吴梦思索了一下,道。
交朋友?
切,不就是想进我家吗,这借口,也是好听,不愧是读书人。
“我叫陈歌,这下认识了吧,我也不拐弯抹角了,咱们快人快语,你到底有什么事,直说了吧,我忙着呢。”陈歌道。
“……”
“额…”
男士再次陷入思索。
过了几秒钟,道: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我路过这里,闻到你家做菜的味道,实在太香了,情不自禁下车,想进去蹭口饭吃。”
也不知道吴梦是习惯了每说一段话都要认真思考还是怎么。
“蹭?蹭饭?”陈歌讶异,就为这事?
“对!”吴梦重重点头。
“不知道可不可以?”他眼巴巴地等着陈歌回答。
“你是认真的?”陈歌打量着男子,再看着那价值两百多万的豪车。
这身行头,能缺吃的?不可能吧!
“当然是认真的。”吴梦连忙点头,然后道:
“不瞒你说,我是一个美食家,米其林餐厅美食顾问,常年行走于世界全国各地,世界各国,专门为了寻找美食,毫不客气地说,世界上大多数美食我都尝过,味蕾早已经变得挑剔,以为很难遇到让我的心动的食物,没想到今天路过这里,你家做菜溢出来的味道,却让我怦然心动,魂牵梦萦。”
他一脸痴迷。
陈歌白了吴梦一眼,道:“有那么夸张吗?”
“夸张?每类人都有令自己疯狂的东西,比如说奴隶对自由的渴望,落后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渴望,低级文明对高级文明的渴望…”
“???”
瓦特?
陈歌一脸懵逼地看着这个人,你说得也太高大上了吧?
仿佛看懂了陈歌的心理,吴梦习惯性思索了几秒,道:
“换一种说法吧,比如追星者遇到了自己喜欢的明星,比如穷逼发现自己中了一个亿时的心情,比如癌症病人忽然找到了治疗自己病情的方法,好吧…话题还是太大了,再小一点,比如一个普通游戏玩家对大神级玩家的渴望,比如小学生对放假的渴望…”
“得得得,我明白了。”陈歌赶紧叫停。
“不就是蹭一顿饭吗,说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
“那,我可以进去蹭一顿饭吗?”吴梦渴望地看着陈歌。
陈歌无言。
这么大的身价,居然为了一顿饭就露出这种狼狈的表情,真搞不懂这些人的世界。
“行!”
邻居请求蹭一顿饭,貌似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请求,请邻居吃一顿饭,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这个人为了吃顿饭…也是不容易!
虽然陈歌不知道食肴居位置在哪里,不知道这个人到底算不算他的邻居。
“真的?”吴梦听到陈歌答应,眼睛一亮,兴奋地道。
一顿饭而已,有必要?这是什么表情?
陈歌再次无语!
……
“请进!”陈歌将吴梦请进墨雅居。
两人二话不说,直奔餐厅。
吴梦不愧是一个吃货,眼里就只有那桌子菜。
“香味就是从这几盘菜传出来的?”他讶异地道。
“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吧,除了这些,我也没做别的了。”陈歌摊手。
不可思议,几道简单的菜而已,居然能发出那么诱人的香味,吴梦越来越有兴趣了。
他端详着桌子上的佳肴。
色泽漂亮,香气宜人,虽然摆盘不是很讲究,但就单单以菜本身的颜色来看,就能让人食欲大开。
西红柿与鸡蛋的融合,茄子经过高温后散发出的独特菜香,凉拌黄瓜的清爽,仿佛灵魂都沉浸到了云颠。
吴梦看向几道菜的眼神,如同色狼看到一个剥光了衣服的绝世美女,眼睛都快掉出来了。
“我,我可以吃了吗?”他请求道。
“当然!”陈歌摆了一个请字礼。
得到允许,吴梦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黄瓜,闭目,慢慢品尝。
美食家吃东西,注重仪式。
吴梦已经忘我了。
陈歌汗!
搞不懂这些艺术家,吃个饭而已,有必要这么夸张?
他摇了摇头,准备夹菜吃。
“叮叮叮~”
很不凑巧,他的手机响了。
今天是怎么了?想吃个饭这么难吗?
陈歌无奈放下筷子,打开手机。
陈在田的来电!
按下接听键。
“喂!有事快说,我正吃饭呢。”
电话那头,传来了熟悉的,刺耳难听的声音。
“吃饭?你还在家呢?”
陈歌道:“啊,怎么了?”
陈在田道:“吃什么饭啊?小子,你不会忘记了,今天要干什么了吧?”
“要干什么?”陈歌道。
回忆了一下,他还真记不得今天要干什么了。
“同学聚会!你真忘了?前几天就已经和你说过的啊。”陈在田没好气地道。
“啥!”陈歌噌的一下跳起。
他一拍脑门。
这几天忙着种菜,确实忘了这事。
“我还真忘了这茬,是今天吗?”
“可不就是今天,赶紧的,都快开始了,哥几个就差你了没来了。”陈在田道。
“地址在哪?”陈歌问。
“吉利大酒店!”陈在田道。“你可快点来啊。”
吉利大酒店,可是西红市排名前十的高档酒店,也算一处不错的聚会场所。
“嗯,我尽量吧,挂了。”陈歌道。
放下电话,他看着对面,自己沉浸入美食海洋的吴梦,欲言又止。
想开口赶人吧,又不好意思。
纠结了半天,眼看着天色已晚,他终于鼓起勇气,要送客。
“那个,打扰一下。”陈歌道。
“有什么事吗?”吴梦问。
“这个菜还可口吧?”陈歌道。
“当然!”提到菜,吴梦眼睛在发光。“这是我吃过的最简约,也是最好吃的菜之一了,我和你讲,这桌子菜,哪怕是没有刻意摆盘,可色香味俱全,样样不缺…”
说起菜,吴梦开始滔滔不绝地说道。
“……”
“可口就好。”陈歌哪有心思听这些恭维的话。
“那个…”
“兄弟,有话直说,就凭你这桌子菜,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吴梦拍了拍胸口。
“我现在有急事,要不改天再请你吃一顿?”陈歌道。
你都快吃了十分钟,才吃了几块?
见过磨叽的,没见过吃一块黄瓜能吃个五分钟的。
看两分钟,吃一分钟,回味…还要两分钟。
真无语。
看着桌子上的菜,陈歌估计吴梦能吃上一个月…
实在太慢了!
如果吃饭像我一样狼吞虎咽,别说十分钟,三分钟都能搞定,像你这样…我真等不了了。
“啊,有急事?”吴梦有些失落,恋恋不舍地看着桌子上的菜。
“可惜了!”
他习惯性思索了片刻,接着道:“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我可以打包吗?”
陈歌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吃饭我是不能陪你了,不过打包嘛,小事情。”他爽快答应。
“多谢!”吴梦欣喜若狂。
陈歌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打包盒,挺精美的。
送走客人,陈歌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就出门了。
尴尬的是,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了,马龙山的公交车停运,而的士车,等了好久都没来。
陈在田那边,又催了好几次。
找顺风车找不到。
实在没有办法了,陈歌只好回到自己的别墅,坐上那辆,一直停在车库里的法拉利。
点火,起飞!
“豪车就是豪车,开起来就是舒服。”
路上很顺畅,除了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和镜头外,没什么特别的。
到了吉利大酒店附近,陈歌把车停在了一个距离不太近的车库,步行去酒店。
在他认为,同学聚会可不是攀比的场所,他怕同学看他来法拉利过来会误以为他是为了炫耀而来。
同学嘛,平平淡淡的关系就好。
再说了,这车也不是自己买的,是别人送的,没什么好炫耀,而且今天他也不想开这辆车来,一切都是不得已。
走了七八分钟,他到了吉利大酒店门口。
陈在田就在门口等着,除了他,还有几个面容熟悉的,脸上却多了几分成熟的同学。
陈俊也在其中。
陈歌,陈在田,陈俊!
同寝室的室友,曾经被班里人戏称为“三陈”啤酒。
他们三个的关系,也很铁。
用一句贴切的话叫做“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看到两个老朋友,陈歌很高兴。
洋溢着笑容,走了过去。
陈在田和陈俊见陈歌过来,也笑容满面地迎了过来。
“你和小俊可真难请,磨磨唧唧半天才来,以前在学校参加活动也是,现在还是这样,真是服了!”陈在田道。
“搞得好像你以前很积极似的。”陈歌白了陈在田一眼,道。
“今天我比你来得早吧。”陈在田回怼。
“别来无恙!”陈俊道。
三个人,三陈兄弟,又聚在一起了。
这个场景,让陈歌想起了大学的生活,真的让人怀念,不免有种…时光荏苒的感伤。
“得,你们三个,都一样好吗。”这时,一个国字脸,身穿别扭西服,还自我感觉良好的男子带着自信的笑容走了过来,笑着道。
有人穿西服很帅,而有的人,说实话穿起来就很别扭,就如走过来的这个人,曾经陈歌大一学期的班长,向世超!
他穿西服很别扭,可一直都自我感觉良好,大学的时候就这样,现在估计还没改过来。
陈歌对这个同学还是有点印象的,这个人什么都好,毛病就是喜欢吹嘘!
就因为喜欢装逼,人缘不太好,和他玩的大都是表面兄弟。
虽然是一个班的同学,可陈歌和他没多大交集,因为陈歌不喜欢那种性格的人。
“比不得超哥,你那时候,可是学霸级别的。”陈俊道,也不知道是嘲讽还是真的夸。
可向世超却当真了。
……
向世超脸上的笑容灿烂如花,整个人都飘了。
“哈哈哈…以前是以前,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成绩再好也没什么用,眼下有本事才是真正牛逼的。”
陈歌:……
陈在田:……
陈俊:……
三人面面相觑,目中皆是无语,恭维的话你也当真?好笑!
说实话,向世超当年所谓的学霸称号也就那样,全班56个人,他年年排名十五名以后,按理说这种成绩哪能被称为学霸?再说了,大学里大部分人可不比高中那会,人家都是抱着期末60分及格就行,除了准备考研的,也没怎么认真对待,所以说,十多名的成绩,真不值得吹嘘,可向世超就是那种天生喜欢听马屁的人,没办法。
他为什么心安理得地接受学霸这个称号?全班56个人,47个妹子,9个男生,向世超是九个男生中成绩最好的,大家起哄开他玩笑,叫他学霸,原本只是玩笑,谁知道那家伙当真了,他喜欢听,大家也不在乎这么叫他,久而久之,也就无所谓了。
“说到现在,超哥,听说你这些年混得不错,都已经坐到领导位置了,厉害。”就在他们交谈的时候,一个带着黑框眼镜,脸庞方正,浓眉英气的西装男笑着,迎面走了过来。
潘小城!
这个人有些城府,很懂社交,曾经在学校了混得风生水起,主席团干过,甚至一度干到办公室副主任。
一举一动,都有一种贵气。
“哎哟,是小城啊?多年不见,看你这穿着,也混得不错!”向世超看到潘小城出现,立刻撇开陈歌三人,迎面上去。
“哪里有超哥混的好,刚才在停车场看到了,你那座驾,不低于十万吧,毕业才两年多你就有这份成就,我怕是望城莫及。”潘小城一副我比不得你的表情道,不过他很会说话,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不卑不亢,想同级好友的相互吹捧。
闻言,向世超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不多,十五六万而已,对了,刚才我在停车场时,只看到了一辆停在我不远处的车,莫非你就在那上面?那辆大众怎么也得十二三万吧,看来你也混得不错。”向世超道。
潘小城微微一笑,摆了摆手,故作谦虚:“运气好。”
“看到我们班同学发展得都这么顺利,我也就放心了。”向世超笑呵呵地道。
“走,我们里面谈。”说着,他挽着潘小城就要进酒店叙旧。
至于陈歌三人,他直接选择性忽略。
因为看他们三个,貌似混得不是很如意。
向世超到是不会可以过来挖苦,不过也不会太过于亲近,什么样层次的人就和什么样层次的人做朋友,就是这样。
陈歌和陈在田他们三个,也不会凑上去,因为他们跟向世超在一起谈话,不是太舒服。
既然相互都不舒服,那就别靠那么近,各玩各的,遇到的时候不冷不热打个招呼就好。
这就是一个班同学的真实写照。
“小俊,陈歌,小田,你们都来了,哈哈,好久没有和你们喝酒了,这次一定要不醉不归啊。”潘小城示意向世超停一下,他过来和陈歌三人打招呼。
潘小城就是这种性格,和谁都能处得好。
无论是向世超那种朋友,还是想陈歌这种的。
大学那会,他们喝过不止一次酒,潘小城确实也给面子,陪他们醉了很多次。
如果让陈歌来评价这种朋友,就是端起酒可以谈心,离开酒桌,我们给对方面子,但关系看起来不是那么亲密无间。
“一定!”陈歌道。
潘小城给人的感觉,比向世超好多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们先上去准备酒菜,待会你们上来。”把上去和向世超等‘成功人士’交谈说成去准备酒菜,互相给了面子,这就是潘小城。
“成!”陈歌道。
他们两个上去了。
“我们还在等谁?”陈俊问。
“等谁?肯定是朋友啊,现在上去,就我们三个坐在一桌谈话,怪冷清的,杨正贵,夏江龙,张吉亮都还没来呢。”陈在田道。
杨正贵,大一还有大二上学期和陈歌是一个宿舍的,大二下学期实在受不了寝室烟酒味就搬到隔壁了。
夏江龙和张吉亮嘛,几个性格还投得来的朋友。
“说曹操曹操到,来了!”陈歌道。
他视力惊人,已经看到从昏暗处停车走出来的杨正贵。
“哪呢?”陈在田和陈俊一脸茫然,过了一会才从停车场通道看到杨正贵过来。
“哥们,你这眼神也太好了吧,这么黑都能看得到,假的吧。”陈在田道。
“哈哈…”陈歌笑而不语。
他的身体被改造过,视力异于常人,再过不久,兴许就能透视了,谈到透视,陈某人眼睛也是一亮…
呸
呸呸…
陈歌赶紧回过神,我堂堂七尺男儿,为人正派,怎能想那些乱七八糟得事情?
“陈歌,小俊,陈在田,你们早啊。”杨正贵道。
“我们也刚到,正贵,没想到两年过去了,你人变得成熟了很多啊,看起来越来越像干部了。”陈歌道。
“什么干部?小职员而已。”杨正贵道。
杨正贵个子只有165左右,脸方圆,发际线高。
他一毕业就考上了公务员,为人民服务。
四个人凑在一起,总有谈不完的话题,就像以前在宿舍里,关灯了后,大家依旧在讨论女生一样,不知疲倦。
等了一会,夏江龙,张吉亮也来了,叙旧了一会,他们准备进去。
酒店门外,也有同班同学,他们在等着自己的朋友。
大家遇到,都会打一下招呼。
“咦…你们看,谁来了!”就在他们准备进去的时候,夏江龙突然回头,看到了一个人影。
大家好奇回头…
“是那个人?”张吉亮道。
白云!
她的名字叫做白云,大学时期,班上九个男生都经常讨论的美女。
“陈歌,她可是你曾经的女神。”陈在田道。
“切,搞得好像不是你们心目中的完美女生一样。”陈歌耸肩。
想想当初大家热议的那个女孩,陈歌也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
坦白说,白云没有叶江依好看,也没有张洛丹的气质,不过毕竟是大家一起热议过的女子,现在看来,依旧有那么一丝引人注目。
但是,已经没有了当年那种感觉。
或许…大家成熟了,或许是当年幼稚吧。
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小虎牙,甜美的笑容,对谁都和颜悦色,待人和善。
这也是大家喜欢她的原因!
美,还很有教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