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珍嫂浑浑噩噩听不懂他们所说,我也陷入沉默,说实在的,这对话涉及的人物,我还有点耳熟。
之前我在程晴家,听过珍嫂崽佬的事,听说因为街上有小年轻调戏珍嫂,被她对象拿刀捅了。
可我也不曾料到今日会在这里遇到啊!
不知道这几位是哪路人,搞得我日子难过,生活难熬,平白遭遇这场风险!
实在可恨极了!然后我身单影只,着实没有办法和这些人对抗,虽然那花臂已经率着小弟离去,可我仍然不敢动,既怕人家杀个回马枪,又怕对方在门口埋伏着,打算在这边再挨上一段时间,等困难过了,再回去了。
就这样,但听雨声阵势,乌云漫天,寒风呜呜地吹,如同女人哭啼般,只惹人心烦。
珍嫂听了一会儿雨声,凭栏发呆。
不多时里屋又冲出来一大汉,对珍嫂嚷了几句,语气中充满焦躁:“你带的警察是哪路人物?那么多酒尽数下肚,都喝醉了!小李子要把火塘给烧了,我怕冲着这酒气,到时候给整出事!”
珍嫂听了,急急应了一声,匆忙忙进去了。
她嘴里还嚷道:“我去叫人……唉!和我一同早几步先过来的那人呢?”
楼上似乎遇到点事,嘈杂声响,闹哄哄的,因为都在里间,隔着个门板石墙,加之雨水声势浩大,旁的再也听不清了。
我贴着墙,左右不敢动,新心看是时候离开了?可怎样也拿定不了主意。
愈是心焦,愈是无可奈何。
头上额上尽是泥水,滴溜溜往下滴落,滑落脖颈之间,瘙痒难当,也不敢伸手拂去。适才飞奔逃跑,早已被淋得透湿,又有飞溅起来的泥沙树枝,湿漉漉夹在脸上,甚是难受。
原本不想,还不怎么样,可现在发觉了,越发觉得难受,只想抹去——无论怎样,付出怎样的代价,太难受了!
我伸出手来,刚打算拭去,忽然身后又一道劲风,一巴掌拍到我后脖颈上,当即我眼前一黑,就势往前一栽。
要不是我心里提高警惕,硬生生强迫自我保持精神,我这就晕过去了。
当然,也可能是对方压根没用力。
那人反应迅捷,一手过腋下托住我的胳膊,另一手仍摁在我的脖颈上。只要他手上稍微用力,朝下面一捺,我这条小命就呜呼哀哉了!
被人掐住命脉,就如同被提起后颈肉的野猫。
这小子虽然袭击人时出奇制胜,但制服人的动作太过没章法了。
当然,我也只能私下在心里抱怨两句,他提溜着我,边推边挟持般地压着我往外走,我也没办法,只能一一照做。
这是没办法。
死了,就死啦的!
我虽然有骨气,但此时压根不讲骨气!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别说张口呼救了!
“死也要让我死个明白吧?”我心里默默吐槽,不过仍不发一言。
背后感受这人比我略高一点,年龄不知,看起来擒人手法是野路子。我也只能从这些方面推测来人,可想破脑袋,也全然无结果。
我就这样被挟持着,出了巷子,又朝北走了一截路。听蹚过水的水花声,除了咱俩,没有其他人,想来这个袭击我的人与花臂三人不是一路。可我仍然没有放下心,谁知道这是什么人?
经过一家看上去颇有夜总会风格的小酒楼时,那人推我进门,擒拿我的手这才放下,我僵硬着身体仍不敢动,耳边听到关门之声,心中只觉得大为不妙。我只能在原地待着,可半晌没动静,终于忍住恐惧,回头一望,傻眼了。
原来把我抓来的小子已经离开了。
这是条笔直的长道,那人还未走远,仍然能看背影。乍看上去,身材偏瘦,看不出年龄,但想来也不是年老之人。那人踽踽独行,也不管漫天大雨,很是寂寥。
我有点犯傻。
想不通该直接跑呢,还是等什么人过来接待。
迟疑之间,这家看上去挺夜总会的酒楼楼梯上端咚咚咚跑下一人,是位营业的小姑娘。她原本还好言好色,但看我落汤鸡的打扮和一问三不知的傻样,瞬间脾气不好了,翻个白眼,叫来老板,退到一旁玩手机。
那老板是个胖子,吆五喝六地问了些话,我也不能回答,他便要撵我走:“别耽搁我做生意!”
我心想着就怪了,那人家为什么捉我过来呢?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仍不管这些,只要能走掉,那是再好不过,对着店老板自然连连应是。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给小胖,这要是我的人到场了,我也不怕这些稀奇古怪的人。
“打个手机先。”我点头哈腰,谁知道,手机刚掏出来,就傻眼了。
这瓢泼大雨的,谁家手机那么防雨啊!这黑屏玩完!
店老板显然是不耐烦了,就想撵人。我急了,忙说道:“借我用下电话,我叫了人,就赶紧离开!”
那老板也不是个拘束死板的个性,听罢仍领我去了前台。我拎起话筒许久,这才惊醒,我压根就不记得电话号码,谁的,都不记得!
这就是当代手机簿的坏处了。
那店老板等得极了,有点不耐烦:“发什么呆啊!”
语气极其不爽,刚想说些什么,后门忽然进来一人。
店老板看到他,嘴巴张得老大,牙都快掉了。他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盯着来人。
“刚换了一套衣服,坐吧。”那人说。
那人不过三十出头的样子,略微清瘦,看上去无精打采的。论身形,和刚才把我带到这店里的人相似。我灵机一动,心想,莫不过刚刚就是这人?
可嘴里仍不发声,两眼直直盯着他。
服务小姐想来撵人,被店老板连唬带吓地撵走了。他神情紧张,东张西望一会儿,拎着我们去一楼的一间包厢。直到这时,我的恐惧心大减,也生出一股兴趣来。
这人“绑”我过来,想来必有一件重要的大事!
至于此人是敌是友,我心里也有了定论。他和刚刚花臂那一伙显然不是同一只人马,除非有人雇了几支队伍想整我,否则大可放心。可如果有不同波人马,他为什么不守在我家门口、公司附近呢?
这样说来,他不是敌人的可能性大大增高了。
想通这一节,我心里舒坦许多,安安静静地等待事情进展,那人坐在圆桌对面,漫不经心的,似乎在想些心事。
店老板忙不迭地出去,取了茶壶过来,砌了两杯茶过来,我放鼻底下一闻,飘香扑鼻,心里暗赞了一声:“好茶!”
其实我也不是挺懂这玩意儿,只是闻气味,与平时大有不同了。
店老板送过茶后,就站在旁边,老老实实,两手交叠,垂在肚前,比服务小姐还本分。
真正的服务生早就被他打发去拖地了。
从绑我过来的人招呼中,我得知店老板叫“阿福”。那人坐在圆桌对面,瞧见茶水,也不喝上一口。阿福也不催促,只是盯着他。
“你认识程安生?”那人问我。
“谁?”我稍显一惊。
“金莹莹你认识吧?”
“……”
“关于九年前的事,你知道有多少?”那人仍旧无精打采的,他脸色苍白,只是说到十年前时,眼里猛地发亮,似乎能射出一道精光。
“九年前?”我有点懵。
九年前差不多是我刚穿越过来的时节点,难不成这人知道我是个“披皮怪”?
可不对啊,要是为这事,他得要把老王也逮来,还有那程安生、金莹莹是谁?
该不会和叶成一样,也是被顾锡那个“虐狗狂魔”给打发过来的吧?可这事要问我,还不如找超能力研究人员过来更强啊!我又不是搞物理的,懂些什么?
那人看我神情不像装傻,也不隐瞒,慢悠悠地说:“九年前,临江区有一起走私案,死了法官警察,最后坏人抓到了,钱款也收回,可数量太小,远远没有到会死人的地步……”他慢慢说着,望着天花板,怔怔出神。
我心里一懵。
心想,这关我什么事啊!
我既不走私,也不杀人,我压根就不想,也没那机会啊!
“难道说,这和我有关系?”我反问,“那时候,我只是个十三岁的学生……”
“当年你周边就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吗?”那人又问。
“没有。”我摇摇头。
“……比如同学转校?”
“……”
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一下子攀上心头。
转校?!对!转校!这些年来一直折磨着我,令我痛苦不堪的,便是程晴的转校!
难道这件事和她有关?
可那时我只有十三,还能说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披皮党”,而她又能算是什么?难道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女孩,能够涉及到走私这样的大案中吗?
我正疑惑着,突然,像是晴天霹雳般,一个灵感击中了我。我不可置信,那一刻,我痛恨我的联想力。
“难道说,程安生是程晴的……”
“父亲。”
“……”
“金莹莹是她的母亲。”
对面的那个男人面色苍白,仿佛没有事般叙说这一可怕的事实。他似乎被打败过,但似乎一直没有被打败,说出这个结论时无悲无喜,只是身上满是无尽的疲惫。
“他们没有参加那起走私案。”他说道。
这让我心情好上许多,可接下来的话又令我掉入冰锥。
“当年那件案子牵扯太多,人物繁杂,又失了一场大火,许多证据链已经不在了……这十年里,我查到当年出现在走私现场的一个小弟,他叫赵三,绰号痞子……可他没有任何与这个案子相关的证据往来,但他牵扯到另一件案子中。那就是八年前的房地产案件。当时那个建筑公司中,程安生是其中的一个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