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元元之所以在这半年间发生了巨大变化,是因为她遇上了胡志诚。
半年前,胡志诚只身一人回到家乡,父母已经不在,家也没了,他不知从何处着手开展工作。
那天,胡志诚坐在高山县城小西街的一块青石板上,眼睛盯对面的一个店铺。那是孙卫民的店铺。它要过去与他接头,于是先在这里观察一阵子。
胡志诚坐在孙记药铺对面,佯装在观看别人下象棋,实则用眼角观察着孙记药铺进进出出的人。他看见一个穿得很破烂的小姑娘出现在药铺门前,只见她进去转了一下,出门的时候故意与一位大婶撞在一起了。就在那一瞬间,小姑娘的手伸进了那位大婶的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布包。那位大婶毫无知觉,依然往药铺走去。胡志诚却把这一切看得真真切切。原来这小妮子是个小偷!
那小姑娘得手以后匆匆走到了一个墙角,掏出小布包打开来看,里面有两枚银元。小姑娘脸上眨起来喜悦的神色。突然发现有个人站在了自己面前。她扭头就跑,可是,手臂却被抓住了。
胡志诚也不说话,只盯着她看。小姑娘一急,低下头对他的手腕狠狠地咬下去。胡志诚没有松手,而是手上稍稍用了力,那小姑娘马上痛得赶快松了口,眦牙列嘴地叫道:“痛死我了。”胡志诚看了看手上的牙印,说:“再不老实,我加点力,你的骨头就碎!”
“干什么?我又不是偷你的!”小姑娘说。
“你怎么能偷人家买药的钱,说不定正有一个人等着这药回去救命呢,你这不是要害别人的性命吗?快去,给那位大婶送回去。”胡志诚低声地命令道。
小姑娘乖乖地回到了孙记药铺。只见那位大婶正坐在地上哭天喊地:“天杀的啊,雷怎么不霹了这种人啊!我娘命苦了,我好不容易借了两块大洋,刚要给我娘买药回去治病,不知哪个天杀的,竞偷了我的钱。你要害死我娘啊。”那女人只顾闭着眼睛干嚎,却没有注意到,小姑娘走到了她跟前。
小姑娘把小布包递了过去:“诺,还给你吧。”
那女人睁开眼一看,扑上来抓住小姑娘就一阵暴打:“我打死你这个贼!我打死你这个贼!”小姑娘也哇哇大哭起来。
胡志诚上前隔开了她们,说:“这位大婶,行了,打两下解解气就行了。她还是个孩子,别打坏了。”
那女人还不解恨,又骂道:“这种有娘生没爹教的野孩子,打死了才活该。”
小姑娘益发哭得伤心,两肩一耸一耸的,漂亮的小孩子脸蛋上挂着两行清泪,显得楚楚可怜。
胡志诚陪着她走出了孙记药铺,将她带到一个小饭馆。
“饿了吧,没钱买东西吃是吗?”
小姑娘使劲地点点头。
胡志诚在一个小饭馆里叫了两碗饭,不等胡志诚开口,小姑娘抢过一碗饭来,抓起筷子便狠命地往嘴里扒饭,转眼间就把一碗饭吞到肚子里了。眼睛还直勾勾地盯胡志诚手中那一碗。
胡志诚还没动筷子,看她还很饿的样子,便把自己那碗也推给她,小姑娘毫不客气,把另一碗饭扒了一大半到自己碗里,又狼吞虎咽起来,三口两口的全吞了下去。
胡志诚正要把剩余的饭全给她,她却摇摇手说:“饱了。”
“你几天没吃饭了?”
“三天。”
“怪不得,饿成这样。你爸妈呢?”
“没了。”
“爸妈都没了?”
“我从小就不知道爸爸是谁,是妈妈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前几天,妈妈也死了。”
原来是个孤儿。胡志诚仔细端详着这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心中不禁生出一股怜悯之意。虽然刚才小女孩做了小偷,但是胡志诚却看出这个小女孩本性不坏。在江湖闯荡这么多年,胡志诚练就了一项看人的本领,看人一看一个准。他看人最重要的是看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透过人的一双眼睛就能看出其内心的好坏。他从这个小女孩的眼睛里看到,她仍有一颗澄澈的心灵。
“你这日子怎么过呀?”
她只是摇摇头。
“要不这样,你这两天跟着我做点事,我给你饭吃,怎么样?”
小姑娘又使劲地点点头。
“那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没名字,村里的人叫我东丫头。”
胡志诚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一脸稚气的少女,发现她长得很好看,脸如鹅蛋,珠圆玉滑,一双大大的黑眼睛犹如秋水般清澈明亮,这眉毛脸蛋显示的分明是一个美艳动人的少女,身体已发育成熟,虽然身上穿得很破旧,但是宽大的粗布衣服也掩盖不住她的妙曼的身材。一头蓬松的乱发掩盖了娇嫩的脸庞,让人误以为只是一个粗俗丑陋的乡村野丫头。
经过一翻考察,胡志诚对她有了一定的了解。
据村里的人说,小姑娘的母亲原是广州的一个青楼女子,被本地的一个姓危的小财主带回家,生下了她,但财主知道这女娃其实不是他的骨肉,所以她没名没姓,村里人就叫她“东丫头”,意思是从广东来的丫头。村里的人一直对她们母女俩很不屑。唯有危家的一个大户亲戚比较看得起这母女俩。那亲戚是当地的大地主,有钱有势。对这苦命的娘俩却照顾有加。老财主叫许光第,是个前清秀才,不仅识文断字,还会给人相面。他特别喜欢这小姑娘,说她漂亮聪明,是个奇女子,将来必有一番大作为。但许光第的黄脸婆却道破了天机,说其实许光第是个老色鬼,看上了小姑娘母亲的美色,想沾腥儿,所以处处照顾她母女俩。不过许光第的两个儿子对小姑娘是真的好,这一点村里人都知道。前几年姓危的财主突然病死了,危家的人硬说是她母亲害死的。母女俩在这个家呆不下去了,只好流浪,四海为家。只要给口吃的,她母亲就可以献身。三天前,母亲也死了。十五岁的她只好独自上街,看样子只能卖身糊口了。她娘生前还把自己的妙手空空之技也传给了她,于是,她偶尔也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胡志诚觉得这个小姑娘实在可怜,如果扔下她不管,她势必只能干些偷偷摸摸的事。自己把她带在身边,虽然多了一张吃饭的口,但是有这么一位小姑娘在身边,也可以给自己的身份做一些掩护。他们可以扮成兄妹,大哥哥带着小妹妹走亲戚,说出来名正言顺。
胡志诚给小姑娘换了一身干净的土布衣裳,从此便将她带在身边了。
鉴于近来情况比较复杂,他无法确定孙记药铺是否已经遭到破坏,连续观察了好几天,心中还是没有底。于是,她要这个小姑娘先去探探路。
小姑娘走进药铺,问掌柜的:“老板,我叔叔有一批在山里捕到的毛鸡,你们店收不收?”
“毛鸡?活的还是死的?”掌柜问。
“已经晒干了。”小姑娘说。
“让你叔叔拿来吧,当面验货才能确定收还是不收。”
“不是本地货,是外地的。”
掌柜的警觉地问:“你叔叔是要换钱呢还是换货?”
“这个,他没说。”
掌柜的看看四周,对她说:“那你回去告诉你叔叔,叫他放心过来吧。我这里的买卖,价格很公道。”
小姑娘便回来了,将老板的话一五一十地转告了胡志诚。
胡志诚终于来到药铺的柜台前面。
“老板,我有一批在山里捕到的毛鸡,你们店收不收?”
“活的还是死的?”掌柜问。
“已经晒干了。”胡志诚回答。
“那你拿来吧,当面验货才能确定收还是不收。”
“不是本地货,是外地的。”
“请问,你是要换钱呢还是换货?”
“换药材。”
“要换什么药材?”
“熟地和当归。”
掌柜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说:“那好,请客官随我到楼上谈吧。”
胡志诚终于联系上了组织。
胡志诚回乡发展革命力量,第一个发展的革命力量却是一位少女。
胡志诚对小姑娘说:“你不用再叫东丫头了,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好呀,那我叫什么名字?”
“你知道你妈有名字吗?”胡志诚问。
“他们叫我妈是东婆子。”
“东婆子?没有名字?”
小姑娘摇摇头。
“你长这么大,从来没听说过你妈妈姓什么叫什么吗?”
“哦,我记得有一次听妈妈说,外公姓曾,我妈应该就姓曾吧?”
“姓曾。”胡志诚沉吟了一下,“不如你也随妈妈的姓吧。”
“我也姓曾?不对,我记得妈妈临死时好像跟我说过一句话,说我的名字叫罗元元。她当时快断气了才跟我说这些,从来没有人叫过我的名字。”
“元元?你叫罗元元?”胡志诚沉吟了一下,又说,“罗元元这名字蛮好的,你是个女孩,罗元元这个名字挺好的。”
“随你怎么叫都行,反正我也不识字。”
“从今往后,我有了一个小妹妹,她的名字叫罗元元。”胡志诚热情地说。
见胡志诚好像在咬文嚼字,小姑娘歪着头问:“你是教书先生吗?”
“我读过书,但不算教书先生。”
“听你说话,好像很有学问。”
“谈不上,读过几年书而已。”
“我这辈子最羡慕的是城里那些读书的女孩子。她们居然能像男孩子一样在学堂里读书。”
“你见过这样的女孩子?”
“见过。听她们说话,都有一套一套的道理,我觉得她们个个都是神仙似的姐姐。”
“以后有机会,我可以教你读书的,让你也成为神仙姐姐。
“讲真还是讲假?”
“一点没错。不过,现在还不行,这两天我们得去执行一些任务。”
胡志诚第一次带罗元元去高山县城执行任务,住客栈时,他叫老板另外给她开了一间房。
罗元元疑惑不解地看着胡志诚。“你怎么不让我和你同睡一间房?难道你不想和我睡觉?”罗元元虽说只有十五岁,可是对于男女之事,她从母亲那里耳闻目染的,早已经明白就里。而且她的身体也已经算是成熟了,就像一只鲜嫩的桃子挂在枝头,只等着男人去摘了。
胡志诚虽不是圣人,但是他想,自己是个革命者,怎能对这么个小姑娘动邪念?
一晚无事。
第二天,胡志诚带罗元元吃饱了以后,便带她进城去执行“任务”。这几天,胡志诚已经侦察得知,高山县民防团一个中队长经常一个人在街上行动。这个满脸横肉的中队长平时鱼肉乡里,做了不少坏事。胡志诚决定从他身上下手,给那些横行乡里的恶人一点教训。可是,胡志诚苦于没有好办法接近他,于是派罗元元想办法贴近他,要把他引到僻静处,伺机下**他的盒子枪。
罗元元听说要她去接近那个挂枪的民防团中队长,竟毫无怯色。她在街上寻见那个中队长后,便笑容可掬地迎着他走上去,走到他面前却假装东张西望,与那家伙撞了个满怀。
那人看她是一个小黄毛丫头,毫不在意,嘻嘻哈哈地扶着她的双肩,正想趁机占点便宜。没想到她突然拔了他的盒子枪,扭头就跑。那人刚追赶了几步,却见他把枪交给了一位男子。那位民防团中队长情知不妙,掉头就跑。胡志诚拿到枪,反去追他。那家伙慌不择路,不往城里跑,却往城外山上跑去。胡志诚追到城外,发现那家伙跑远了,便掉头回城。
胡志诚检查那支枪,枪里装了满满的二十颗子弹。
但胡志诚还很不满足。他本想让元元把他引出城外,找个无人之处,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干掉,既要抢了他的武器,又要让警察无从查起。没想到元元竟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就掏了他的枪,这事想盖也盖不住了。既然这样,那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再干一点大的动静。
他又给元元布置新的“任务”,帮他再多搞一些子弹。他到一个裁缝店里买了一件新衣服,把罗元元打扮得像个富家小姐,他则扮成一个随从的管家模样,直接走进了民防团的大门,嚷着要见中队长。一个自称是副队长的兵丁把他们带进中队长室,胡志诚突然掏出了手枪顶住副队长的腰,又缴了副队长身上的手枪,还逼着副队长交出了一大包子弹和银元。这一天胡志诚不费一枪一弹,缴了两支手枪,一百二十发子弹。
胡志诚带元元回到住处,好好地表扬了她一番。
“你今天的表现真不错。”胡志诚说。
“讲真还是讲假?”罗元元歪着头问。
“一点没错,你真的很勇敢!哎,你怎么竟敢直接从那个队长身上掏那把枪呢?”
“他那时候两只手都扶着我的肩膀,只想在我身上占点便宜,根本不注意腰间的枪。我看得真真的,伸手一掏,就掏出来了。”罗元元轻描淡写地说。
其实,这“妙手空空”之技正是元元母亲的绝活。她母亲随姓危的地主过日子,已经多年不用这绝活,后来姓危的地主过世了,她们母女俩被赶出家门,她母亲迫不得已又经常施展这种手段,可惜她母亲人老珠黄,手脚也不麻利了,屡屡不得手。不过她在死前把这绝活教给了这个小姑娘。
“你抢他们的枪来干啥呢?”罗元元问。
“他们都是坏人,他们拿枪是为了欺负老百性。我抢他们的枪是为了自我保护。我们有了枪,就不怕被坏人欺负了,你明白吗?”
罗元元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从县民防团搞到手枪和子弹,胡志诚知道在城里待不下去了,于是带着罗元元来到岜思山上,栖身在一个山洞里。这是胡志诚早就选好的山洞,洞口很小很隐蔽,洞内却很宽敞,还有内洞外洞,从外洞进入内洞有一个隐秘的石门,也不知是哪朝那代的人做了机关,石门还可以闭合开启。胡志诚对山洞进行了一些改造,将外洞的通风口用一些大石头堵上,使外洞的光亮度降低很多,这样,陌生人进入这个山洞,往往不会发现进入内洞的石门。
胡志诚给这山洞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莲花洞。
就这样,罗元元变成了高山县城里人们所说的女土匪。